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火線重案組 The Wire 第三季

本來之前Cinemax剛播完第三季的時候,我就想把第三季的心得寫一寫,但不知道為什麼就這樣耽擱下來。現在第四季終於在台灣開播了,我也趕快來把第三季介紹一下。雖然說,在台灣好像沒什麼人看這一部,但是總覺得如果我不寫個文推薦的話,實在太對不起這麼好這麼經典的影集了。

大部分的警匪影集,多是以一個案子一集的方式在呈現,火線重案組卻可以厲害到用一個完整的故事去發展整個影集,只是每季有不同的主題,但其實人物、故事和時間都是有連貫性的,不過這也是當初在美國播出的時候收視率不佳的原因之一,如果你是半途插進來看,那是絕對不可能看的懂。另外劇中使用大量的幫派黑話和黑人俚語,絕大多數演員是不知名的黑人演員(連當地幫派份子親自上陣演出的也不少),劇情比較冷硬和複雜,再加上對上ABC的《慾望師奶 Desperate Housewives》這種比較養眼無壓力的戲,當時的收視率可以說慘兮兮,還常爆出砍劇的危機,幸好後來HBO讓火線重案組在第五季有個完整的結局,而收視率也不影響火線重案組源源不絕的好評和被多家媒體封上「史上最佳電視劇」的稱號,奠定它的經典地位。

第一季的重點是放在Baltimore警察與幫派的街頭毒品戰爭,第二季的重點是港口危急存亡的力挽狂瀾與沒落和外來勢力的入侵,到了第三季開始將劇情擴大到政治與官僚的領域。當一個警察要做的事情是什麼?要維持治安?保障社會安寧?除暴安良?其實都是,他們多如牛毛繁重的工作就是為了這些目的而設計的。但是任何事情牽扯上政治都只會更加複雜,所以在這一季裡,現任的市長想要連任,野心勃勃的市議員想要競選,於是警察就成了雙方角力的戰場,因為在任何一種選舉中,治安都是最直接影響民眾觀感的事情。於是我們就看到治安假象與數字迷思的荒謬場面,為了選舉→市長要求重案率下降而施壓警察局長→議員為了拉攏警察局長不成開始在議會噹他→警察局長施壓分局長→分局長施壓小隊長→小隊長施壓基層員警,每個禮拜的分局長和警察局長開會的橋段我看的都覺得很同情那些分局長,為了那百分之幾的數字被洗臉痛電,逼得大家開始做「重案率減肥法」,把重罪案的標準緊縮一點,於是搶劫變成侵占遺失物了,重傷害變成過失了,想盡辦法不讓謀殺案發生,被逼著去做秀做成績給長官看,真正的工作都做不了。但是這些數字上的改變並不代表真正的改變,治安仍然沒有變好,而警察們自己也累的無法去真正關心社區人民的生活,整個城市沒有變的更好,人口仍然不斷外流,走不了的人向下沉倫,Baltimore仍然是一個亂成一團的城市。

除了原本的專案小組,這集有一位讓人印象深刻的爭議角色,就是由Robert Wisdom飾演的分局長Colvin。在前兩季裡Colvin只有零星的出現在劇情中,到了第三季他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做了一件之前的警察沒有人做過的事。Colvin即將退休,做滿30年警察的他滿心期待能領到他的退休金離開警界,但是當了30年警察的他,發現街頭仍然就和30年前一樣沒有改變,而警察們卻為了和無法根治的毒品問題忙的暈頭轉向白做工,而忽略了警察真正應該做的事:關心人民。Colvin決定在退休前放手一搏而私下做了一件很有爭議的決定:設置合法毒品交易區 Hamsterdam。所有的毒販在這區作生意不會被抓,毒蟲們也可以安心的買毒,既然毒品問題緊抓住這個城市無法剷除,不如想辦法與它共處。於是街頭乾淨了,不再有幫派為了爭奪地盤而打殺,犯罪率下降了,居民可以安心在街頭走動了,孩子也可以安心的在街上玩。而在Hamsterdam裡則是呈現欣欣向榮的景象,毒販們像是市集的攤商一樣叫賣做生意,吸毒的人可以比較「商品」的好壞和價錢,旁邊還有空屋可以讓顧客進去馬上來一管,人人有錢賺有毒吸,於是賣雜貨和食物的流動攤販進來了,研究和防治疾病傳播的學者也進來了,義工也進來了,而警察們呢?站在旁邊避免有任何衝突發生,而不是把他們銬上手銬人贓俱獲的扔進牢裡。那是一個極其諷刺又不協調的畫面,挑戰我們對於毒品掃蕩工作的認知,就好像我們無法把這些髒東西清完,那就全都掃到地毯下,但髒東西還是在那裡,只是大家看不見就以為屋子很乾淨。

另外在第一季末鋃鐺入獄的街頭大毒販Avon Barksdale要出獄了,而他留下的組織也沒有因為他的坐牢而分崩離析,反而是在他的好兄弟Stringer創新的經營與管理之下越來越壯大,讓專案小組頭痛不已。但另一方面,想要用合作社的新方法來販毒和其他毒販及毒品供應商結盟,轉投資洗錢的Stringer,和出獄後仍然堅守老路的Avon觀念差距越來越大,衝突也越來越多,最後這兩個從小一起長大一起打拼建立Baltimore販毒王國的好朋友好兄弟互相陷害設計對方,Barksdale組織也隨之瓦解。

除了這兩個主線,本季加入的政治題材也很精采,那些政治手段與彼此過招算計就像在反映現實政壇。而且就像過去兩季一樣,對於敏感的種族議題也沒有迴避。本季新出現的角色,由Aidan Gillen飾演的市議員Carcetti,有野心也有理想,面對日漸衰敗的Baltimore和生活困苦的人民,他想要做出改變,但因為他是白人,在黑人居民佔了三分之二的Baltimore裡想要當選市長又非常困難。我覺得劇中特意讓現任黑人市長是個比較差勁的政客,而想要改變真心為了城市和百姓著想的市議員是白人,是想要點出那種以種族來作為決定標準的矛盾之處,無論現在的市長做的多爛,無論你的表現多好,似乎都不是選民在投下選票時最大的考量。

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過有比這部能夠更深刻的描寫一個城市和社會的問題及樣貌的影集,能夠在美國電視界佔有一席之地的火線重案組,絕對有值得收藏的價值又令人深思。 隨著第四季在台灣播出,我真的非常非常希望能有更多台灣的觀眾可以知道這部非常好看,佈局精巧,寫實又尖銳的經典影集,不看真的太太太可惜了啊!(說穿了這一是篇宣傳文,拜託有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不要錯過火線重案組啊啊啊~)

2010年10月8日 星期五

竊盜城 The Town

其實我一直都不是很喜歡Ben Affleck,打開他的作品列表,我看過的不少,但喜歡他演出的只有兩部,《心靈捕手 Good Will Hunting》和《怒犯天條 Dogma》,他真的沒有我的緣。不過當他換個跑道,拾起導演筒的時候,表現卻很不錯。2007年他首度執導的劇情長篇《失蹤人口 Gone Baby Gone》探討了綁架和其衍生的道德兩難,讓大家注意到他的導演功力,今年他推出的《竊盜城 The Town》更是聲勢驚人,不只在imdb上有8.1的觀眾評價,在爛番茄上甚至有高達95%的好評,預計在明年的奧斯卡上也會有所斬獲。


當提到Boston,會想到什麼呢?我會馬上想起紅襪隊、紅襪隊瘋狂的球迷、芬威球場Fenway Park、穿著球衣的大學生、好的大學,諸如此類的,我絕對不會聯想到這裡會有一個地區,Charlestown,會是全美國搶案發生率最高的地方,這個頭銜感覺比較像是會落在巴爾的摩或是底特律的頭上(sorry)。在Charlestown這個地方,女孩們在22歲的時候和男人亂搞生下她們不想要的孩子是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事,男孩們投入搶銀行這樣的家族事業是一種和父親的世代相傳。住在Charlestown的人連六歲小孩都懂得分辯現在那輛車的竊聽器天線是屬於BPD或是FBI的,這些搶匪的白天工作像是打工,搶運鈔車和銀行才是正職。這是電影裡的Charlestown,一個似乎沒有希望,居民也沒有光明前程的地方。在這個地方發生的故事是關於改變與離開,男主角Doug在Charlestown長大,平常是個普通的工人,有案子接的時候和他一起長大的朋友跟鄰居合夥搶劫,成為專業的搶匪,就像他的父親一樣。不過Doug不想就這樣一直搶下去,直到最後被關進監獄裡老死,就像他的父親一樣。他對他們所做的事並不感到快樂滿足,他想要離開這個地方到佛羅里達去重新開始,這些念頭在他接近並愛上犯案時被他們挾持過的銀行經理Claire之後變得更加強烈。但是離開並不容易,在Charlestown有太多人牽絆著他,他的好兄弟James和朋友,他的前女友,主導一切搶案的黑道,基本上就是他的一生,讓他無法親易的離開,尋求改變與出路。他把Claire當成擁有另一種不同人生的可能,他並不相信他的女友和他一起離開了就會改變,他卻相信自己和 Claire一起離開就會有不一樣的生活和希望。雖然Ben Affleck在裡面一如以往的演技不佳,但是仍可以感受的到Doug急著想掙脫Charlestown,還有那種走不了的無可奈何。到最後Doug終於如願以償的離開了Charlestown,到了永遠陽光普照的佛羅里達,但是他的朋友死了,他愛的女人也和他分開,他可能再也見不到他的父親,而他對失蹤母親的追尋也結束了。他雖然得以重新開始,但他似乎也失去一切。

和Doug做明顯對比的就是他的好朋友James。和Doug一心想走不同,James對這樣宿命般的人生並沒有適應不良,反而非常自在。在他的世界裡就是,早上起來看電視打電動嗑個藥,和他的好朋友閒晃,搶搶銀行,一切都理所當然,他不覺得這種生活方式有什麼需要改變的地方。他的容易失控和不在乎只有Doug可以壓制,所以當Doug想離開,想破壞James認為很 ok的生活時他無法接受,他對Doug有近乎盲目的忠心和義氣,他可以為了Doug一句話去扁人,甚至為了Doug殺人而心甘情願去坐9年牢,他也利用這樣的友情來威脅Doug絆住他不准他離開。Jeremy Renner把James這個角色演得有深度(其實我是為了他去看這部的XD),否則James可能就會變成一個無腦的衝動角色。把友情看的比什麼都重的James認為Doug的老爸當初沒有供出同夥甘願坐40年牢是英雄式的表現,但那卻是Doug避免想要重蹈的覆轍。

這部片子我覺得好看,但有到影評人講的那麼好嗎?我是覺得還不至於,美國影評人對Ben很寬容,但是仍可以看得出Ben導戲的功力,這部片子和David Fincher的《社群網站 The Social Network》會是明年奧斯卡的熱門電影。劇中三場搶案,都拍得很精采,四人組在準備、行動和事後收尾都有一氣呵成的刺激,特別是第二場在狹窄的巷道裡飛車追逐的戲,運鏡和剪接都很流暢,而Doug和 Claire兩人感情發展的那幾幕戲我覺得都很有說服力,不會讓人有莫名其妙就愛上的感覺。而本劇的演員,我覺得身兼編導演的Ben演技真的還要再加強,他演來演去就是那個樣子,不管是什麼角色都是那個樣;Jeremy Renner雖然是配角,但是只要有他出現都很搶鏡,James在路邊巧遇約會中的Doug和Claire,他明明就快要氣死了還要故作輕鬆和 Claire閒聊,轉個頭過去馬上變臉的這一段我很喜歡;只出現幾分鐘的Chris Cooper把Doug老爸那種事很多說不出口的感覺演的很好;至於大魔王花店老闆Pete Postlethwaite光是講話就有威嚇人的效果;女主角Rebecca Hall和緊追不捨的FBI探員Jon Hamm我覺得表現中規中矩,倒是出自Gossip Girl的Blake Lively把那個好像永遠都在茫、無望又墮落的Krista演的很有味道。

Ben的好朋友Matt Damon在看了這部片子之後盛讚Ben會是下一個Clint Eastwood,這話或許還要再等他多拍幾部才知道,但如果Ben接下來的表現能夠保持這樣的水準不要掉下去,我覺得他的導演生涯會有很棒的表現。我喜歡他當導演和編劇勝過當演員,希望他能夠繼續在這方面加油下去,期待他的下一部片子能夠繼續讓大家驚艷。

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

Community

前陣子忙完之後,我扎扎實實的過了一陣放鬆的日子,不上班的時候就去圖書館閒晃,不然就待在家裡看影集,盡量不要去想接下來的計畫和以後的生活。人生已經有很多煩惱,我不太想再看到沉重的劇情了, 所以我都找每集30分鐘之內結束的喜劇來看。這兩個月我看了The Big Bang Theory、The Office、30 Rock、Little Britain和Community這幾部(咦我好愛NBC的戲喔XD),這些風格和主題都不太一樣的喜劇影集,每一部都很它的特色,但我最喜歡的是這幾部裡面收視率比較不那麼高的Community(中國翻譯叫廢柴聯盟或社區大學)。和其他幾部比起來,Community是今年才剛要邁入二年級的新生,但是它精采的程度,一點也不下於其他收視亮眼有獎項加持的喜劇影集。

我本來以為自己已經不想再看到和校園有關的影集了,新版的90210我看了三集就棄劇,八卦女孩Gossip Girl勉強撐了一季,就連現在最火紅的歡樂合唱團Glee我也覺得沒什麼好看的(Glee在這部裡面被酸很大XD),不過Community這部同樣也是校園題材的影集我就看的很開心。這裡的校園不是充斥著衣著光纖亮麗死小鬼的高中,而是有老有少人人都可以來唸的社區大學。主角Jeff原本是個能將死人說活的律師,因為被發現他的大學文憑是從哥倫比亞而不是哥倫比亞大學得來的所以無效,被迫進入Greendale社區大學補拿文憑。心不甘情不願的他為了要把金髮妹 Britta,誤打誤撞成立了一個西班牙語文課的讀書會,除了Jeff,讀書會裡的其他成員都是各有特色的人,有喜歡拍電影的Abed,講話常常引用許多流行文化的梗、退休的企業家Pierce,是個老是搞不清楚狀況的老番癲、為了照顧兩個孩子要拿文憑做生意的單親媽媽Shirley、為了讓 Radiohead認為自己很酷所以輟學的Britta、高中的明星足球員Troy,還有高中時因喀藥崩潰住院的Annie。他們都不是什麼很酷的腳色,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問題,故事就是圍繞在這個讀書會發生。

這部影集的主角是Jeff,所以劇情可以說是以他為中心來發展。他本來是個虛浮、現實、虛偽,以唬爛維生的律師,卻在與讀書會這些一點也不酷的人互動之下,Jeff逐漸的在改變自己,願意為別人付出真心,了解友誼真正的意義,不再用假面具和他人來往,不再自私只為自己著想,而擁有了真正的好朋友。最重要的是,Jeff也能接受自己人生的轉變和不如意,並且能夠融入其中。我很喜歡第一季的最後一集,一開始Jeff開著被砸破車窗的車去學校也不以為意,走在學校裡到處都有能夠打招呼和閒扯兩句人,原本很在意外表在意形象的他,願意承認自己真的很喜歡讀書會的大家,希望下學期還能在一起上課。他不再把在Greendale的日子視為一種懲罰和倒楣的衰事,而是把自己當成是這個地方的一份子,完全的投入這個階段的人生。而除了主角Jeff,其他讀書會的成員每一個也都非常搶眼,甚至勝過主角,在Greendale裡就連其他同學和老師也都是怪咖大集合。讀書會裡的Abed更是假配角真主角,裡面有很多笑點都是由他而來的。


這部影集我覺得不是那麼老少咸宜大眾化的原因,就是它裡面到處都充滿了流行文化和電視電影的引用,如果你看的懂就會覺得很好笑,如果看不懂就會覺得有點平淡,一開始的幾集可能會覺得有些不習慣,但是越到後面每個人物的塑造越立體就會很好看。在裡面可以看到好幾個電影的影子,像是經典的《早餐俱樂部 The Breakfast Club》、《春風化雨 Dead Poets Society》、《心靈捕手 Good Will Hunting》、《四海好傢伙 Goodfellas》、《魔鬼終結者 The Terminator》、《黑暗騎士 The Dark Knight》等等,再加上台詞或是畫面裡大大小小的引用,那種找彩蛋的樂趣真的很棒,每集結束前都會的有一小段更是有趣。我每次看到那些似曾相識的畫面都會哈哈大笑,這齣的編劇能夠想出這麼多的梗和劇情結合在一起真的很厲害。

或許是因為都是在演一群朋友的故事,網路上只要講到Community都會拿來和The Big Bang Theory比較一下,就像The Big Bang Theory會被拿去跟Friends比一樣。兩部我都看過了,本來我很喜歡TBBT,但自從第三季出現之後我就沒那麼喜歡了,認真想一下,我覺得Community其實是比較讚的,至少我比較喜歡,雖然它們兩齣戲的收視人口,TBBT是Community的兩倍。TBBT的重點是放在四個科學家阿宅和別人不一樣的地方,將其放大當作笑點,到了第三季根本就變成Sheldon的怪胎獨秀,劇情上原本有不少科學和漫畫電玩的梗,但到了第三季也變的很少使用,在劇中人物的情感和個性上,我覺得他們很有特色,但卻流於平面,整個影集就是在搞笑(我到了第三季甚至笑太出來,但第四季到目前為止還不錯),劇情上並不太要求深度,而主角之間的感情,友情的話沒什麼著墨(除了Howard和 Raj,他們是真的好朋友),愛情的話,雖然我不討厭Penny,但她和Leonard真的沒什麼化學效應。但是Community在劇情或是人物上都很用心,除了非常厲害的流行文化梗,台詞也都很犀利,讀書會成員之間的友情也讓人嚮往,每一位成員的都有很立體的個性和形象,這些我真的覺得是TBBT不如 Community的。今年的秋季檔,TBBT被移到星期四的戰場,剛好在8點的時段和Community正面交鋒,本來我非常擔心,因為TBBT正是當紅的時候,但收視人口出來了,Community雖然一如預期的被打敗,但是在收視率上的表現比第一季的時候還要好,而TBBT移到星期四收視人口雖然有點下滑,但在Demo表現上還是很好的,算是雙贏的局面。


裡面有好幾集讓人笑翻的。包括讀書會的人為了雞柳條變成雞柳條黑手黨,用雞柳條控制校園!這集的拍攝手法和劇情都是用《四海好傢伙 Goodfellas》的梗,還有一幕教父裡面關門的畫面我看的快笑死XD ;還有為了搶優先選課權,全校的人用漆彈大戰相互廝殺,用了很多戰爭片和動作片的劇情,陳老師咬著牙籤拿槍掃射和飛撲射擊的《英雄本色》梗真的非常好笑;體育課那集,Jeff穿短褲和短靴比賽撞球,最後還脫光男男親吻真的犧牲很大,意外的是他的腿很長很白XD ;聖誕節那集最後的群架是我看過影集的聖誕特輯裡最可愛的一集;學陶藝和在停車場學航海那集也很棒,Pierce「落海」其他人不去救他的臉很慘XD 在陶藝教室裡Jeff唱《第六感生死戀 Ghost》的主題曲Unchained Melody把老師逼到崩潰那邊害我拍桌大笑;當然還有Abed的蝙蝠俠,他裝的聲音真的很像,我看過有外國影迷說這是所有黑暗騎士模仿橋段裡最好的,整個配樂和運鏡在加上Abed的旁白完全表現出黑暗騎士的味道,而沒有出現Heayh Ledger被大家模仿到爛的Joker,反而是讓Jeff穿上斷背山的牛仔裝XD 每一集都很有笑點,讓我很想一看再看。

中國的翻譯廢柴聯盟,我覺得好像不是很貼切,的確他們都不能算是成功人士,甚至可以說是loser,就像裡面的白目高中生講的「你們是做了什麼事情淪落到這裡?」,但是誰說人的價值就只決定在上好大學賺很多錢呢?Community裡的人,為了各種的原因進入這裡(Troy:我想要能夠思考,能夠學習,能夠看懂HBO XDDD),在這裡他們都獲得了很多東西,無論是友情、知識或是快樂的時光,每個人也都有所成長,或許對他們來說,這才是更重要的吧!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康莊大道與荊棘小路

以前我在排場次的時候,常常會排到火氣上升,因為要注意的事情這麼多,不管怎麼排都會有問題,差個五分鐘就塞不進去。而做排場次這種容易使血壓飆高的工作時我大部分都是在聽Linkin Park的歌,《混合理論Hybrid Theory》和《天空之城美特拉Meteora》輪流放(感謝當時也在辦公室其他同事對我的容忍,讓我可以放我想要聽的音樂)。Alen有一次問我排場次聽這種歌不會太吵嗎?其實我覺得在排場次時的火氣和不耐反而可以被Chester的嘶吼帶走。雖然專輯裡沒有半句髒話,但是他聽起來比我還要更生氣,不知道為什麼使我感到安慰。

這是聯合公園Linkin Park和我的小故事,很無聊沒有意義,但是我覺得聽音樂本來就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我的意思並不是說聽音樂要關起房門戴上耳機,不讓別人知道,而是說,聽音樂時感受到情緒是很私人的,你和你現在櫃子裡放的每一張CD之間的故事也都是很私人的,很少會和他人相同,別人也很難完全理解。就好像我在 facebook上常看到我的朋友們會分享一些情歌的mv,比較文藝復興派的朋友還會寫一些很感性的心得,不過我完全感覺不到那些歌有什麼力量;而我覺得Asian Dub Foundation的Fortress Europe結合了印度傳統音樂和電音、Jungle很酷很讚,但是貼了也沒有人理我。每個人對同一種音樂的感受都是不一樣,就算大家共同的感想是很好或很壞,在細節的部分也不會完全一樣。

所以,音樂就像有些人主張的,不分好壞只有喜歡或不喜歡嗎?我也不這麼認為。音樂當然有好壞之分,音樂也可以評論,聽到爛歌想幹譙一下,聽到好歌很愉快,這是很正常的反應,只是你無法要求每個人的反應都一樣。最近聯合公園出了新專輯《烈日千陽A Thousand Suns》,在音樂愛好者之間就掀起了論戰。其實聯合公園一直都是戰神級的樂團,每次只要有關他們的討論,絕大多數都會戰起來。特別是從第三張專輯《末日警鐘毀滅新生Minutes To Midnight》(英文名明明就很短中文名是怎麼翻這麼長的= =")開始,他們就不斷的被戰。戰點不外乎就是他們變商業化了,變抒情了,吉他和貝斯很混,主唱聲音壞掉,已經不是以前的聯合公園之類的。這在樂壇裡面其實沒什麼,名氣越大被戰的機率就越大,而雖說文人相輕,其實我覺得樂迷相輕的情況更嚴重。這次聯合公園出新專輯,他們的樂風改變的比上一張更大,所以也被酸更大,很多人就批評這張專輯變電音,很爛,很難聽,聯合公園是爛團這些老梗。支持者當然是為自己喜歡的樂團辯護,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解釋。就像討論聯合公園大部分時候會碰到的情況一樣。

要批評他們的音樂我覺得當然可以,沒有什麼音樂不能被批評的,特別是他們這次的專輯的確很有爭議性,雖然在Rolling Stone Magazine還是有拿到3/5勉強及格的分數,但是在歌迷中的評價是十分兩極的,甚至可以說是負評多於好評。所以我看到一些侵門踏戶到人家專板去罵聯合公園這張很爛之類的我都覺得ok可以接受,你不喜歡他們的音樂嘛,聽了很生氣想罵個兩句很正常。我不能接受的行為是罵歌迷,特別是把人家的評論轉到別的板去嘲笑謾罵的,這些行為實在很沒品。我說你們這些人,不喜歡他們的音樂別人喜歡不可以嗎?說人家都是白痴智障聽這種歌,圍著糞取暖,批評歌迷的心得,對於歌迷們分享自己和聯合公園之間的故事嗤之以鼻,這樣也太過分了吧。對啦你們聽的音樂是正統的搖滾樂,吉他一彈下去連褲子都要轟掉了,唱歌像罵人一樣,很殘暴很他媽的爽,那又怎麼樣?這樣有比較高級嗎?去貶低其他的樂迷很厲害嗎?有的人也覺得那種音樂很吵很煩是噪音啊。說穿了也不過就是藉著瞧不起LP的樂迷,連在別團的討論裡都要酸LP的行為,來顯示自己很有品味,「我聽的音樂很好,你們聽的都是芭樂垃圾」這種心態,自以為很了不起而已。這種現象不只出現在聽音樂的人,很多地方都看的到。假文青以為自己看《挪威的森林》就是有品味有水準的表現,等到大家都在說直子啊小林綠啊,就覺得好俗啊還是聽風的歌是村上最原汁原味的作品;只有很少人在看MLB的時候就覺得MLB水準真好自己好專業CPBL是什麼爛東西啊,等到公視民視天天播,一堆人在Jeter啊A-Rod啊的時候,就說他們是一日球迷一窩瘋都是一堆小白,王建民受傷的時候再酸個「我早就知道他是假貨啦!王迷可以滾啦!還我專業的MLB啦! 」;本來覺得這個團講出來大家都不知道好有成就感,這樣才是真正的音樂我好有料,等到團被大唱片公司看中了簽了約登上排行榜冠軍,走在路上店家都在播,連平常只聽梁静茹和SHE的人都能隨口哼個兩句說自己是rocker的時候,就覺得這個團墮落了爛了商業化了,再也配不起自己高貴的耳朵,還要在各大音樂纇板酸一下「這個都比那個垃圾好多啦!」。這種行為,只是自以為是的傲慢,用不屑與眾人為伍來顯示自己的卓爾不群,實在是很幼稚。

回到Linkin Park的新專輯。我很努力的聽了幾遍,結果並沒有很喜歡,如果這張專輯不是聯合公園做的,我一定不會去買,裡面我聽了最順耳的,還是比較強烈的那幾首。大家在聽到聯合公園的名字的時候會想到什麼音樂?Chester的狂吼,強烈又憤怒的樂聲,搖滾,Nu Metal,這是他們在2000年推出那張石破天驚的首張專輯混合理論的時候,留給大家根深蒂固的深刻印象。所以就算他們不斷的說自己並不想侷限在Nu Metal裡請大家不要再說他們是Nu Metal,在把他們的CD放進player裡按下播放鍵時我們還是期待聽到那樣的歌曲。也就是如此,當他們在第三張試圖將樂風變的比較柔和的時候,就被鞭說是向市場靠攏了,最新的這張專輯更有甚者,還被批評說是殞落了,就好像他們一時之間變成男孩團體跳著舞唱babybabybaby一樣。這實在是太奇怪的一件事了,因為他們賣的最好的一張專輯,是第一張的混合理論,全球一共賣了2900萬張,如果他們真的變的商業化了,變的向市場靠攏了,那他們應該要做出混合理論2.0、混合理論3.0這些專輯才對啊,因為這就是使他們成功的風格嘛,到現在歌迷也是不斷的在哀嚎說想聽到原始的聯合公園啊。所以我覺得說他們變的商業化了,這點是不成立的,相反的,我覺得他們最商業化的專輯是美特拉,因為很明顯美特拉就是想複製混合理論的成功模式,所以和混合理論長的非常相像,卻沒有混合理論來的讓大家驚艷。

那麼說他們的音樂變主流了呢?至少在這張專輯裡我不覺得。就像他們在歌詞本裡寫的,他們在摧毀和重建他們的樂團,這張專輯讓我覺得他們很大膽的去玩他們想要玩的音樂,也很像是在摸索和尋找真正屬於他們的聲音,所以裡面放了很多不同的東西,是一張很概念式的專輯,不易去分類,老實說也不是第一次聽就會喜歡的歌,但是歌詞則是一如往常的很有他們自己的想法。我不知道為什麼華納願意讓他們這樣做,因為這是很冒險的,烈日千陽比末日警鐘更加的偏離了他們原本的根,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他們會氣跑一些老歌迷,而這種很實驗性質的音樂也不見得會吸引到新的歌迷。光是看第一週的銷售,末日警鐘在第一週就有超過62萬張的銷售,烈日千陽大概才25萬張而已。

所以他們現在正走在一條危險的路上。他們大可就是不斷的做Nu Metal讓Chester不停的嘶吼到喉嚨壞掉(說真的,現在還有人在玩Nu Metal嗎?),但是他們沒有這麼做。走在平坦的康莊大道上,每張專輯賣他個1000萬張爽爽賺,每天party like a rock star,然後被人家鞭說都沒有進步,而不必轉彎去走佈滿荊棘的小路,亂搞一些有的沒有的音樂,被大家批評說他們已經不是以前的聯合公園了。他們想改變,想創新,我覺得這是值得讚賞的。你說他們這張很難聽「很不聯合公園」,我可以理解,但是說他們不用心去做音樂,我就完全不同意。他們正在經歷力圖改變的樂團都會經歷的新舊衝突陣痛期,轉型會不會成功,要讓市場和歌迷去決定,而這也會影響他們未來曲風的走向,如果烈日千陽失敗了,唱片公司大概不會有耐心讓他們再去任意做自己想做的音樂。現實就是這樣,一旦你身處在這個環境,你就要遵守遊戲規則,我引用一個大陸樂評楊樾在〈怒放摇滚演唱會:摇滚樂商業化的初步勝利〉這篇文章中寫的一段話:「摇滚樂是否應該商業化本身就是個偽命题,討論這類問题的人多半是偏執狂或偽君子,人類社會没有豎立在市場對立面上的高峰供偏執狂和偽君子去俯瞰眾生,商業化是讓所有音樂型態得以更廣泛傳播的唯一途徑,同時也是讓所有音樂形態依托自身繁衍生息的唯一出路,摇滚樂當然也不例外。」

無論如何,我對這個曾經做出讓我很喜歡的音樂,很乖很搞笑(他們真的都很乖,不煙不酒也不亂來),對歌迷很好,很有自己想法,很會經營自己的樂團,有很多感情,讓我雖然不太適應他們現在的音樂,還是會一直買他們的專輯來鼓勵他們。烈日千陽這張我會再多聽幾次,或者是過一段時間再聽,我想我會有新的不一樣的評價。我希望他們在探索和冒險的道路上,在「具有野心地去追求我們所相信的那真誠的藝術」時,或許會跌跌撞撞,但最終還是能成功,而這個成功不僅僅是能獲得歌迷的認同,更重要的是這會是他們真正想要做的音樂,真正屬於聯合公園的聲音。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迷幻異域─快樂丸與青年文化的故事

到目前為止,我唯一一次clubbing的經驗是在剛上大學的時候。當時我是個下港來的笨笨小大一,啥都不懂,因為系上迎新會辦在夜店我才會去那裡。老實說我並不認為夜店會是個好的迎新場所,我唯一記得的就是那裡很吵,很臭,人很多擠得不得了,大家都不停的動來動去,誰都聽不清楚誰在講什麼。當時穿著球鞋和破牛仔褲的我就暗自下了一個決定:我以後絕對不要再來夜店啦!在圖書館裡安安靜靜的不是很好咩?當天我就帶著不太愉快而且莫名其妙(在夜店辦迎新到底是哪位天才的主意?)的感覺離開了那家夜店,而到現在我也沒有再踏進去過。所以這本《迷幻異域─快樂丸與青年文化的故事Altered State:The Story of Ecstasy Culture and Acid House》裡面描述的瑞舞派對 rave party場景,對我來說其實很像是外星球一樣的陌生,雖然我喜歡聽電音(但我不是台妹喔啾咪^.<~*),但我一場rave party也沒參加過,夜店就更不用說了。所以我有一點難想像到底吃快樂丸聽電音可以嗨到什麼程度,讓那麼多人樂此不疲。

當我在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常會閃過一個念頭:拍成電影!不只是書裡所描寫的,數千人在宛如祭司的DJ所編排出的電子音樂魔力之下,藉著快樂丸所帶來的迷幻狀態,達到集體的狂喜、歡愉與強烈的刺激感,盡情忘我的舞動身體,那種彷彿參加宗教儀式般的神秘體驗,讓許許多多的苦悶英國青年前仆後繼的爭相參加的場景,還有因為rave party和電子音樂,進而造成英國整個社會和青年文化的重大變遷。兩位作者Matthew Collin和jJohn Godfrey用一種我覺得是比較同情與理解的方式,加上許多第一手的訪問,紀錄與描述了那十年的地下歷史,從MDMA自美國的舞廳和Ibiza島上愛與和平的派對傳入英國開始,由快樂丸(台灣人稱搖頭丸)+電音+rave party無法分割共同組合成英國青年文化,掀起了巨大的時代浪潮。

從 60年代開始,迷幻藥和音樂就糾纏不清,英國的情況則是在1979年柴契爾夫人上台之後使得快樂丸與音樂和派對結合有了時代上的推力。保守黨執政十八年,打著小而美政府目標的新保守主義旗幟,大量的縮減了公共支出和社會福利(跟80年代比起來,他們現在做的有過之而無不及),經濟不景氣,失業率高升,柴契爾政府的新右派政策,「使貪婪成為一種美德」,人民在高壓、保守、傲慢的政府與壓抑的社會氛圍之下喘不過氣來,急於找到出口,同時又嚮往能回到60年代末那種愛與和平的感覺,快樂丸的傳入與崛起無疑的給了這些壓力一個發洩的出口。在五千人聚集的瑞舞派對裡吞下一顆小藥丸,在燈光與音樂的加熱之下,產生了愛與和平的幻覺,感到快樂與放鬆,享受自由不受拘束,而這種藥又不像是海洛因或古柯鹼一樣有嚴重的成癮性和對身體的重大傷害,瑞舞派對和舞廳就成了一般人想要放鬆解脫的聖地。而音樂界,也為了要配合舞客們的需求和不斷推陳出新的藥丸的藥效,不再對音樂設限,徹底揚棄傳統,「只要有取樣機、電子鼓機,浩室樂手就可以自己動手」,不斷創造和拼貼出新種類的音樂,不只是舞客們感覺到了自由,連音樂也自由了,各種不同的音樂不斷的誕生、混合、變化。

然而凡是涉及利益,特別是像快樂丸和未經申請舉辦舞會,勢必就會引來黑道的覬覦,社會問題、治安、用藥安全等問題就不斷浮上檯面,原本只是年輕人通往無憂無慮烏拖邦的小藥丸,一時之間染上最複雜的色彩,還有沉重的道德枷鎖。《迷幻異域》描寫的不只是瑞舞派對/藥物/電音的發展與興衰,還有一個重要的討論角度,就是政府對個人自由的干涉程度。英國政府對於突然爆出的青年文化現象,如此離經叛道不受控制,採取的手段是嚴厲打壓和防堵,於是我們看到當時的派對主辦人和舞客們,為了要舉辦和參加舞會,不得不和警察大鬥法你追我跑,用嚴苛的法律限制人們享樂的自由,投入大批的警力和金錢來和銳舞客對抗。書中那個幾百名警察將參加音樂祭的人拖出來毆打,到處都是尖叫和奔跑的舞客,還有為了辦舞會的權力暴動抗爭的畫面,台灣人不管你上不上夜店似乎都很難想像。發展到後來,甚至還有派對和街頭運動的結合,以辦派對的方式向政府傳達環保和用路權的訴求,還有為了音樂和舞會設限的法案所激起關於人民自由與政府權力的辯論。流行文化與社會議題的相互影響交錯的現象在這本書中被詳細而且深入的探討。

如果可以像Banksy的畫這樣,不是很好嗎?


我突然想到Massive Attack來台灣的時候曾經要求過,絕對不要看到警察出現,他們的演唱會字幕也常常鞭警察,去年在義大利還因此惹上麻煩。我想團員們在年輕的時候剛好就是碰到這個時期,在夜店玩很大的他們,一定也碰過被警察掃蕩的情況,八成也因此對警察沒有什麼好印象,更不要說3D以前在街頭塗鴉的時候被逮捕過2次(後來他就放棄了街頭塗鴉,很可惜),塗鴉客最討厭的就是警察了啊!

如果你覺得這本書有美化違法藥物的話,我是不認為這本書有在幫快樂丸護航,兩位作者紀錄當時的現象,無論正反論點皆納入討論範圍,真實的、被誤解的、負面的,畢竟即使到現在,西方國家面對快樂丸的現象已經幾十年,對於快樂丸這些藥品對人體的影響似乎也還沒有什麼一致的結論,而目前國外的態度大抵是不處罰持有和使用者的。在書裡也透過受訪者的口說過,當你嘗試過快樂丸,你會越吃越多,因為會急於想要找回第一次那種純粹的快感,於是用量越來越重,最後甚至會開始嘗試毒品這樣的歷程。而就像快樂丸文化,表面上看起來是享樂主義的表現,但我覺得這不只是舒壓,更是一種逃避,藉由那種精神和心靈上的完全解放,來逃避現實生活中的不足與痛苦。追求這樣的境界,就能擁有真正的快樂與自由、愛與和平嗎?我覺得這是一種自欺欺人的作法。

這本書的翻譯實在很令人佩服,因為書中的專有名詞之多,還有許多英式的用詞俚語,各種音樂種類的解釋,相信會是很難轉換成另外一種文字的,但我覺得這本中譯版卻很好讀,雖然不是小說是紀實報導,也不會艱澀難懂。到如今,瑞舞派對或電音都已經脫離當初地下文化的身分被主流收編,當年的場面或許也不會再出現,而曾經寫出被稱為最能表現當代青年次文化小說《猜火車 Trainspotting》的作者Irvine Welsh就說過這本書「終於,有人寫出了過去十年的真實歷史」,在台灣的我們雖然沒有機會參予這,但藉由這本書我們也可以一窺這10年迷幻與狂亂的藥物世代。

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文青或假文青,這是一個問題

Andy昨天問我說:什麼是假文靑科科?其實那本來只是我的一種自我解嘲,不過既然他問了,也不能滾過去裝死沒有看見,那就寫一篇文來回答表示我的誠意好了XD

假文靑的話很簡單,就是以為自己是文靑,文藝青年,其實只有學到文靑的皮毛,就自以為是文青特立獨行高人一等這樣。至於科科,Andy應該不是混批踢踢的所以比較不瞭,科科只是一種語助詞,有一點像偷笑、奸笑的樣子,加在句子裡用來反串、諷刺或嘲弄的。讓我們來造個句:「35萬的竹籃是藝術你們這些俗人不懂啦科科~」,這樣同學們有瞭解了嗎XD

我今天早起心情還不錯,那就繼續長舌下去。什麼是文青呢?為免傷到太多人脆弱憂鬱的心靈,我就不要酸得太用力了。網路上有一個流傳已久作者不可考的標準,用來檢驗你的文青指數,我就用這個問答來解釋好了,這樣大家一看就懂了,順便可以看一下自己是不是文青呢?

1. 文青都愛村上春樹→ 我不能說我不喜歡,我的書櫃上有16本村上的書,但那大約是我剛畢業還很青春的時候買的,近年來我已經不看他的小說了,因為如果你問我說村上的書到底要表達什麼,我真的也參不透。但是他的散文集很有趣我還是很喜歡。

2. 文青都愛攝影(基本上是單眼或是LOMO底片機)→ 我只有一台我老弟買的不到1萬塊的數位相機,而且我根本不懂構圖啊這類的攝影概念,只會把鏡頭拉近和拉遠這樣XD

3. 文青都極瘦→ 我也希望我極瘦啊,可我他媽的就是個胖子(泣)。

4. 文青褲子都窄的像褲襪→ 我想像了一下,那感覺還滿蠢的,而且要怎麼走動呢?我沒有那種東西。

5. 文青很雷光夏→ 不不,我聽了一些雷光夏的歌,如果這個問題要問的是有沒有雷光夏的歌的感覺,那我百分之兩百沒有,我是個粗魯的女人。

6. 文青很後搖→ 如果這題要問的是,我有沒有瘋狂抽著菸咪起眼睛搖來晃去或坐在地上弓起身子不知道睡著還是醒著的進入神遊世界,那我沒有XD  後搖我聽的不多,只聽過像是台灣的甜梅號,冰島的Sigur Ros這些,但那種緩飆式的樂風完全不適合我,失眠的話倒是可以拿來聽,有強烈的助眠效果。

7. 文青can't live without converse all star→ 我沒有這種牌子的鞋子,事實上,如果可以的話我喜歡到哪裡都穿著夾腳拖或涼鞋,畢竟我是生活在陽光燦爛的高雄嘛,穿著短褲和拖鞋在街道上走讓我覺得很快樂~

8. 文青的頭髮不能打薄→ 不打薄不會很厚很熱嗎?

9. 文青都戴看起來沒什麼,但貴到不行的手工粗框眼鏡→ 我的眼鏡是粗框的沒錯,但是大概只有1000塊出頭而已。

10. 文青喜歡歐洲遠勝過美洲→ 兩邊我都喜歡啊,但我更喜歡美洲那種粗曠的活力。

11. 文青不用wretch→ 如果大家常去blog板看的話就知道wretch在那裡就像是大便的同義詞一樣。我不用wretch我用blogger,因為blogger看起來很簡單,不會有一堆閃亮繽紛的畫面,但是如果你很會寫語法那麼要把自己的blog搞成像電子花車一樣也沒什麼問題。

12. 文青都會學法文或西班牙文→ 我大學的時候為了學分修過一年法文,但現在我只會蹦啾而已。

13. 文青只看深夜MTV→ 因為MTV現在絕大多數的時間都在播日韓日韓日韓,深夜的話或許還有可能看到非日韓的mv。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不要再看MTV了投奔網路吧,網路上蝦米死人骨頭歌都有。

14. 文青愛去誠品看書→ 以前我會去誠品逛,上網路買。

15. 文青都在很暗的咖啡館看書→ 沒有燈我的眼睛受不了,在光線不足的地方看書真的是很不建議大家去做的事。

16. 文青不吃便當→ 蛤?台灣便當超好吃超划算的,為什麼不吃?

17. 文青煙抽很大→ 我不抽菸,但是對於一些香菸的代號像是:黑豆白豆、3號7號、藍當紅當這些我都很熟XD

18. 文青咖啡喝很大→ 我每天都要喝一杯三合一沖泡式的咖啡,這樣我就會醒了~

19. 文青酒喝很大→ 我有酒量但我不喜歡喝,因為會苦嘛~ 汽水比較好喝不是嗎?

20. 文青一定要有MAC小白POWERBOOK→ 我的筆電黑色的很粗勇,跑得比牛慢XD

21. 文青要會樂器→ 我會用直笛吹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這樣算嗎?

22. 文青房間一定要有吉他→ 沒有。摸過一次,但這玩意對我這個有著甜不辣手指的人來說太難了。

23. 更高階的文青還會組團→ 沒有,其實我覺得當團的經紀人這類的職位比團本身好玩。我很想要有一整套xbox的Rock Band這樣算嗎?

24. 文青都去真善美看電影→ 即使我在台北唸書的時候我也沒去真善美看過電影,比較常去我們學校附近的二輪電影院,對我這個窮人來說真是好地方,還可以帶東西進去吃到飽。

25. 文青服裝雜誌都看裝苑→ 我不看服裝雜誌,事實上我不看雜誌很久了。

26. 文青的文青雜誌是誠品好讀→ 沒有。

27. 文青的房間牆壁一定是自己漆上顏色 (即便是白色)→ 幹麼做這種累死人的事?

28. 文青的房間都貼看不懂的語言的電影海報→ 我不喜歡在牆上貼東西,唯一一張U23D的海報到現在還捲著躺在桌子下。

29. 文青的房間會有奇怪造型的燈→ 沒有,我的床頭燈是在家樂福買的便宜貨。

30. 文青的房間牆壁上貼滿各種拍立得或是LOMO照片→ 我的書桌前有一整片軟木,都用來釘我覺得重要的公共政策和國際新聞剪報。

31. 文青的房間不是極簡黑白就是極復古→ 我的房間是極亂。

32. 文青的床包組不是IKEA就是MUJI的→ 我睡在我的木頭地板上,抱著我出生的時候就在蓋的小被被。

33. 文青的文具跟筆記本都是MUJI的,不然就是誠品買的→ 我都去青年書局買,很便宜!我還有好幾個keroro封面的活頁夾和筆記本嘿嘿~

34. 文青的房間有一整牆看不懂的書→ 我喜歡讀小說,我最喜歡的作家是常常被自視甚高的純文學作者看低的Stephen King,所以我想我的書除了什麼行政法公共政策這些應該不會有人看不懂XD

35. 文青的房間有一整櫃玫瑰大眾買不到的CD→ 我都在玫瑰大眾或博客來買,啊不然告訴我是要去哪裡買CD?

36. 文青不打一般便利商店或麥當勞的工→ 便利商店和速食店我都做過。

37. 文青打工首選不是誠品就是很暗的咖啡店,或小白兔唱片行→ 我喜歡去書店,所以如果可以在誠品工作我會很開心(我想到我那無緣的誠品offer,人生的遺憾)。但是我真的受夠很暗的咖啡店了!

38. 文青一年四季要跑許多場音樂季→ 如果我有錢有閒的話我當然要跑很多場音樂季啊!我到底什麼時候才有機會去Glastonbury(嚎叫)!!

39. 文青最愛逛創意市集→ 台灣有這種地方嗎?我喜歡逛夜市和家樂福。

40. 文青的爸媽最好是醫師、律師、教授或高官→ 俺爹娘是辛苦偉大的勞動階級,我以他們為榮。

41. 文青不會大笑→ 哼哼大笑是拎杯的絕技,就像絕地武士的光劍一樣。

42. 文青永遠有很多莫名其妙的煩惱→ 我有很多煩惱,但我想並不會莫名其妙。都是工作啦人生啦宇宙和平啦這一類的。

43. 文青是憂鬱症很大的族群→ 如果再不順利那我真他媽的要憂鬱了。

44. 文青不會破口大罵→ 近年來我修身養性,每天回家打坐冥想(放屁),已經超脫了破口大罵的階段了。現在我都用酸的,罵人不帶髒字才是最高境界。

45. 文青一不小心就栽進自己的世界裡→ 有時候的確會,做做白日夢什麼的...

這樣看起來,我完全不是文青耶!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名詞形容和文青完全相反的人呢?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感傷的大拇指

有時候我會在youtube上看到一些右上角有MTV標誌的mv,一些比較早期的音樂錄影帶,下面常會出現像是「這是MTV還會播出好音樂的時候,哪像現在播的都是垃圾」這樣的評論。通常我都會給這種評論按下一根感傷的向上大拇指。外國的怎麼樣我不知道,但只要稍微轉到台灣MTV看一下,應該很多人都會認同這樣的看法。沒完沒了的日韓流行MV,沒完沒了的偶像團體,播來播去都是那幾首同樣的歌,之前還有像是詐騙手法一般看了會讓人脫口而出what the fuck的call in節目,如今甚至有韓國偶像綜藝節目。現在的MTV,和我當初看的MTV基本上已經不是同一個次元的東西了。

如果依照維基百科上面的定義,我是屬於MTV世代的人(但我同時也被定義為Y世代的人類),事實上,從90年代初期MTV被引進台灣之後我就超愛看的,我對 MTV比其他任何頻道或媒體都要來的有感情。早上要上學之前會看,回家也會看,有時候不看也會轉到那台聽歌,那個時候MTV的一些自製節目,像MTV Real World、Beavis and Butt-head、Celebrity Deathmatch這些我也都是按時收看的。說起來,MTV應該是我音樂的啟蒙者,我大概就是從看MTV開始喜歡上聽音樂的,從而開始接觸美國的流行文化。所以我一直都對90年代的音樂和電影有著極大的好感和喜愛,就像我在90年代夢幻隊伍那篇文章裡有寫到的一樣,因為我就是泡在90年代的電影和音樂裡長大的。

比我年輕10歲的西洋音樂愛好者大概很難想像在那個時候我們可以從電視上得到多麼多的樂趣。當時除了 MTV,還有Channel V(當時的Channel V和現在的Channel V比起來,根本就像是黃金與狗屎的分別),24小時不間斷的播放西洋音樂錄影帶,而且種類還很多樣化,你不會只看得到排行榜前20名的流行音樂,搖滾、另類、電音、嘻哈,都能看的到。現在你要看不是排行榜前幾名歌手的mv,只能上網去找。網路很方便,youtube上面除了被禁掉的mv幾乎什麼都有 (被禁掉也沒什麼,在咕狗上搜尋一下,蝦米死人骨頭都找得到),但是從電腦螢幕看和從電視上看,畢竟還是有差。現在的你能想像當時只要打開電視,就可以看到Blur、Radiohead、Oasis、The Verve、Suede和Pulp這些英搖團的mv,等到晚一點或是週末,可以看到Nirvana、REM、Pearl Jam這些團的不插電演唱會,豬頭皮的另類酷樂,介紹了很多你在廣播聽不到的好音樂好團體,張兆志的Party Zone,可以看到最新流行的電音和嘻哈舞曲(現在在台灣聽電音的好像很少,club播的都是嘻哈,ICRT到現在還在播Paul van Dyk好幾年前White Lies,播舞曲的時段也只是把一些流行歌混在一起而已),這些感覺很不可思議的事情嗎?

隨著MTV的台灣化,西洋音樂的mv逐漸減少了,國語歌曲一堆拍的很無聊的mv越來越多,然後日本音樂也多了起來,韓流入侵了,西洋音樂mv的播出空間被嚴重的擠壓。現在我不管什麼時候轉到MTV台,看到的都是韓樂,徹底墮落製作無腦節目的Channel V就更不要提了。我在MTV官網的討論區看到一些日本音樂的歌迷在抗議MTV都不播日本mv了,都一直播韓國mv,我就一陣苦笑,真的要比起來,西洋mv 才是真的被MTV徹底放棄了吧,現在除了什麼泰勒絲、小賈斯丁這些人的mv,西洋mv是能看得到什麼鬼?現在的我還能從MTV看到什麼樣的音樂呢?日本mv相較之下已經很多了。當然,大家都是韓流之下的受害者,但至少日本音樂在台灣其他電視頻道上播出的機會,比西洋mv高出很多,而MTV原本是滿滿滿的西洋mv啊!現在我只要轉到MTV都會想搖搖頭,按youtube上酸MTV評論的大拇指按得很感傷,國外的MTV被很多抱怨現在只會播排行榜前幾十名流行的mv,台灣的MTV被抱怨現在只會播韓樂,到底以前我喜歡的那個MTV到哪裡去了?

當然,這一切都是市場考量。事實上就是現在韓樂正夯,他們的歌迷願意去買CD買唱片公司不斷改版撈錢的專輯,讓唱片公司願意花錢去為韓樂宣傳,所以才會有現在一整台都是韓樂的亂象。韓國有很多好音樂,我以前也聽過一陣子韓樂,但現在引進台灣的音樂似乎是很單一種類,而我們也想要其它的選擇。西洋樂迷當然還是有市場在,但是看到西洋mv越來越少,我們也越來越不願意轉到MTV台去。以前第四台要是給我在半夜還是中午把 MTV蓋台或換台(以前第四台很惡劣,還會給你兩台合併,半天播這台半天播那台的),我都是照三餐打電話去譙的,現在有沒有播MTV,老實說我一點也不在乎,因為我在那裡看不到我想看的東西,其他的西洋樂迷也一樣。最近可能因為MTV的商人良心有一點點的甦醒了,施捨了幾個時段給西洋mv,時段不是很好,以我現在早睡早起的老人作習,根本不可能看到啊(泣),看來我還是只能依靠網路了......

台灣現在西洋音樂的市場似乎越來越不好了。以前喜歡的歌想要的專輯,都是拿錢去買錄音帶和CD,現在只要動動手指什麼都抓得到。我記得我以前都是省早餐錢去買CD,每個禮拜的週記寫我聽音樂的心得。現在音樂好像很廉價沒什麼了不起,因為有太多管道可以輕易得到了。 外國藝人來台灣開演唱會,不管多麼大牌多麼有名,除了少數的幾團,在台灣似乎都無法達到國外那種人氣。我不知道大家要怎麼樣才會願意為自己喜歡的音樂掏錢出來,支撐這個市場,我只好從自己做起,我不抓音樂,我還是像以前一樣用買的來支持我喜歡的音樂和歌手,有喜歡的團來開演唱會我就去看,錢很難賺,我現在也是一窮二白,但是在這方面我不想改變,不是我比較了不起還是怎麼樣,我只是比較喜歡藉由擁有CD這種實質上的東西去留下用音符帶給我悸動的那種感覺。

我希望我還可以再看到像以前那種有各種多元的好音樂和充滿創意的音樂錄影帶的MTV,就像以前MTV有個slogan叫 I want my MTV,這也正是我現在想要對MTV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