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我就是喜歡你結屎面

今年的奧斯卡頒獎典禮讓我看得非常開心,雖然我看好的《社群網站The Social Network》被《王者之聲The King's Speech》痛宰,但基本上幾部入圍最佳影片的電影我都很喜歡,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影壇努力了很多年也是我一直很欣賞的Christian Bale,終於以《燃燒鬥魂The Fighter》拿下奧斯卡的最佳男配角獎。真的非常非常恭喜他。

這兩天電影版也有文章討論到他,在電影版一向人氣很旺的他,這次被討論的是他不被喜歡的地方。例如他很嚴肅,常常臭臉,一號表情,會破壞觀影者心情這一類的。跟其他的英國男星比起來,Christian Bale的確是陰沉很多,他演出的角色,大概除了《小婦人Little Women》裡的羅理比較陽光一點,大部分都是很抑鬱緊繃的個性,或是偏激扭曲的性格,他在小婦人裡面的樣子讓我覺得陽光的很彆扭,很想叫他不要再裝了XD 就連他演個超級英雄蝙蝠俠,也是陰沉的很。我想是因為成長環境和家庭背景使然,再加上本身的個性,讓他在選角選片的時候,也都比其他好萊塢的一線男演員更傾向挑選黑暗或複雜的角色跟故事,也讓他更像是在燃燒生命一樣的全心投入演出中。像是他因為成為新一代的蝙蝠俠聲勢高漲,除了魔鬼終結者4的約翰康納,他也沒有趁勝追擊去演出商業強片,反而是挑了燃燒鬥魂裡吸毒又愛闖禍的弟弟角色,還把自己帥氣的外表徹底毀滅,繼《克里斯汀貝爾之黑暗時刻The Machinist》(這中文片名爛到讓我無言以對)之後再一次強迫減肥把自己弄到形削骨立的地步。這樣敬業認真的好演員,雖然因為之前的片場fuck 35連發事件(←點這篇文章)和與母姊的衝突給人脾氣不太好的印象,作品也常讓人覺得不太舒服或是負面情緒,總是嚴肅難以親近,但我就是喜歡這樣結屎面的他。

在因為蝙蝠俠系列大紅之前,Christian Bale其實演了不少獨立製片的電影,而且大多很有趣,這裡介紹3部我印象比較深刻的,讓從黑暗騎士才開始認識他的人,有機會可以看看他不一樣的另一面。

ψ 美國殺人魔 American Psycho

當初我朋友把《美國殺人魔American Psycho》的VCD送給我,除了因為他知道我喜歡Christian Bale,另一個他會把這部現在市面上不容易找到VCD也沒出過DVD的片子送我的原因是他不喜歡這部電影。「看完很不舒服,我也不懂他到底要表達什麼。」朋友在把片子送我的時候這樣有感而發。美國殺人魔開拍的過程挺曲折,原先預定的導演Mary Harron因為男主角要找Leonardo DiCaprio而請辭,因為她心中的理想人選是Bale,連導演都傳出可能會由Oliver Stone出任,但後來Leo因為角色太過負面劇情又很血腥而跑去演《海灘The Beach》,Oliver Stone也沒有導演,所以最後導演和男主角又回到Harron和Bale手上;上映之後評價也很兩極,主要是因為劇情呈現太過變態血腥引發爭議,但也有人認為這部片很諷刺很有趣,現在這部片子也在Cult film電影之林裡佔有一席之地。

這部片子是改編自美國小說家Bret Easton Ellis的原名小說。劇情在描述富家公子Patrick Bateman在他光鮮亮麗的外表之下,其實是個變態連續殺人兇手的故事。我沒有看過原著小說,看過的人評價大多是讓人坐立難安,很血腥暴力,如果光是這樣的描述,那麼電影版倒是很忠實的把這樣的氣氛複製過來了。但除了裡面大量的殺戮鏡頭,這部片子還有更深的意涵。故事的背景設在80年代的美國,正是雷根主政,消費和自由主義高漲的年代。從70年代末開始,英美兩國紛紛提倡自由競爭主義,限縮政府對市場的限制,鼓勵市場自由競爭,當時整個美國都籠罩在追逐金錢和物質的熱潮裡。1987年Oliver Stone的經典電影《華爾街 Wall Street》就非常精確的反映這樣的時代氣氛。美國殺人狂更是把諷刺的酸度調到最大,裡面包括主角在內的人物,都是大公司的或上流社會的人物,他們汲汲營營的,是外表和服裝好不好看,用的東西高不高級,有沒有辦法在高級餐廳訂到位子。主角Bateman第一次殺人,是因為他看不爽同事每次做的名片都比他的受到好評。他和同事還有未婚妻的談話內容,永遠是在物質上打轉,偶爾Bateman想裝個有深度討論政治,還會讓大家都感到不自在。Bateman近乎病態的追求外在的完美,努力健身,保養,對於穿的用的都很講究,但扣除掉精美的外表,真正的他其實就像最後那本筆記本一樣,黑暗,扭曲,骯髒。但在那用金錢編織的美麗外皮包裝之後,連他的同事都會把他認錯,想不起來他到底是誰,因為在那個世界那個階級裡,儘管每個人都斤斤計較外表,但其實看起來都一個樣。這部電影在諷刺那種過度膨脹的虛榮心和對物質病態的追求,反而使得人真正的內在被忽略。最後瀕臨崩潰的Bateman去自首沒人相信,去殺人被誤會是同性戀,去找屍體什麼都沒有,他的被害人被人目擊出現在別的地方。或許這一切只是他內心幻想的沸騰,或許對人們來說像他這樣「看起來」是菁英份子的不可能做這樣的事,或許人們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看到了什麼,這裡給觀眾留下自己解讀的空間。

Christian Bale在裡面的演出我覺得是他個人很大的突破。他其實是個不太有表情的人,感情比較內斂和壓抑,Bateman這個角色卻和他的形象相差很多。Bateman為了要掩飾自己是個變態的事實,所以常會有許多過度誇張的表情和言論,試著要像一般人一樣融入群眾。他的笑容不自然,他的政治和人道觀點像是排演過一樣沒有說服力,這讓我想到之前看過一本書有寫,連續殺人犯為了要融入社會,他會去模仿一般人的行為,但因為那不是出自他的意願去做的,所以常會太過誇張。我覺得Bale真的有表現出這個角色努力裝做是正常人時那種「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覺得哪裡怪怪的」詭異氣質,而當Bateman獨處時,那種自戀、瘋狂、惡劣的樣子,他也已很誇張的方式去呈現,例如把喝醉的被害人帶回家,一邊在地上鋪報紙穿雨衣放音樂,一邊怪異的拿著斧頭扭動(我不會說那是在跳舞XD),或者是拿著全身赤裸只穿著球鞋和拿電鋸追殺妓女,加上大量的血漿,都讓這些殺人的場景顯得荒謬,但又嚇人。這大概是Bale所有電影作品裡最特別的演出了。

ψ 絲絨金礦 Velvet Goldmine


在音樂史上,Glam Rock大概就像是一顆美麗的流星,雖然很短暫,卻綻放耀眼的光芒。以誇張中性的裝扮,還有華麗的舞台演出,結合代表著反叛的搖滾樂,挑戰人們對音樂和性別的基礎認知。這部片子在講的就是一個Glam Rock巨星的故事,他的崛起和殞落,還有他怎麼樣影響了身邊的人。任何一個稍微聽過一點Glam Rock的人大概一眼就能看得出來,劇中的兩位主角Brian和Curt,是以David Bowie和Iggy Pop為藍本的。他們兩個在合作期間,曾經創造出我認為是Iggy Pop生涯最佳的音樂,關係密切的兩人,不只在音樂上碰撞出熱烈的火花,他們的誹聞連我在小時候都有聽說過(當時網路不發達,所以我一定是在報紙或雜誌上看到的)。絲絨金礦裡的故事當然不是David Bowie和Iggy Pop真實的故事,只是很容易讓人聯想起他們兩的。這部電影最棒的部分大概就是它的音樂了,集合了很多大咖的搖滾樂團和經典名曲,很可惜這張原聲帶現在要買得碰碰運氣了。而卡司也非常夢幻,除了Bale,還有Ewan McGregor和Jonathan Rhys Meyers,現在想要在這樣的獨立製片裡看到這3個人在一起演出,還演出同性戀角色,大概很難了。

Bale在劇中是對經過假死風波之後消失的Brian的下落做追查的記者Arthur,但這部片子真的明星是Jonathan Rhys Meyers,不僅劇中唱歌的部分大多由他親自唱,他也把Brian那種狂放又敏感的個性表現得很好,他和Ewan McGregor飾演的Curt在劇中的感情糾葛也很讓人揪心,讓人對當時還是新人的他感到相當驚艷。Bale在劇中雖然戲份也不少,但是他的角色就沒有那麼重要。Arthur崇拜這些美麗神秘的搖滾巨星們,甚至和青少年時期的偶像Curt有了親密接觸,就像他們在屋頂發生關係的那一段他望著滿天星斗一樣,他自始至終都只是個渴望觸摸星星的凡人,終究還是無法擁有星星的,但他卻可以藉由追查Brian的下落,將當時Brian的路程還有他自己的成長在回顧一次,而更勇敢的面對自己。他在這部片子裡還挺犧牲的,當然那種壓抑慾望的痛苦感對他來說並不是少見的演出,但是,他化了女妝在街上很有自信大步向前的樣子真的很奇怪啊啊啊!他的臉線條很剛硬,絕對不適合這樣的裝扮啊啊啊!他也表現不出比較陰柔的氣質,看起來就是怪異和尷尬而已。我看的時候完全傻眼了,這部片子也讓我知道不是每個帥哥都適合女裝的啊啊啊~~~(抱頭)

但他在劇中的演出還是很有趣,願意做這樣不適合自己的裝扮可見他是個很敬業的演員(把主題拉回來),而且女妝的部份不會很多,還有跟Ewan的床戲(但真正進入重點之後鏡頭就拉開變得很模糊,導演你給我踹共啊o(一︿一+)o),Bale迷還是可以看一下的。另外關於床戲的部分有個小插曲,就是當Ewan和Bale兩個人在屋頂上奮力的親親抱抱摸摸的時候,導演喊卡了,不過因為攝影機和導演都在別棟樓的屋頂上,所以Ewan和Bale兩人是沒聽到的,大家也很壞都不告訴他們(劇組的人都是腐女吧科科),就讓他們繼續這樣親親抱抱摸摸......事後Ewan可是吮指回味樂無窮,不過Bale可能因為害羞殺青之後兩人都沒再連絡,甚至還傳出Ewan趁機吃豆腐害他生氣的消息,搞得Ewan好像是色情狂一樣。但事隔多年兩人才隔空喊話說是對方說好要跟我連絡的結果都沒有(跺腳),一付很委屈的樣子害我笑很久。男人間的友誼我真是不能理解XD

ψ  重裝任務 Equilibrium


這又是個牛頭不對馬嘴的中文名稱,明顯就是想搶搭駭客任務重裝上陣的熱潮而取的。雖然算是科幻片,但這部電影,從它的服裝場景道具看起來,都是個小成本的B級片而已,不過它的故事卻很有野心。在未來世界裡,有個腦袋壞掉的人認為,現在世界會這麼亂,都是因為人類有感覺的原因,所以發明了一種可以抑制情緒和感情的乖乖丸,叫大家吞下去,這樣才不會破壞皇城之內的和氣,要是你不吃藥而開始有了喜怒哀樂,這樣主角Preston任職的真理部就會來逮捕你,把你像垃圾一樣扔進焚化爐裡燒掉。而這樣腦袋壞掉的想法,竟然還行得通!儘管這部反烏托邦的片子有很多劇情上的漏洞(←請點這篇文章),故事也不算創新,有很多經典反烏托邦小說的影子,但基本上瑕不掩瑜,還是不錯的,特別是劇中發明的槍型打鬥很精采,幾段掃蕩和戰鬥的畫面都很熱血(到誇張的地步)。

Bale在劇中演一個專門抓這些會感覺的思想犯的道德委員。他很適合這個角色,從頭到尾撲克臉,加上冷酷的外表和俐落的動作,還有那套長中山裝,這大概是他演過最帥的角色!即使到了後來他開始感覺了,還要強忍住不被發現,那種掙扎的樣子感覺還是很壓抑,最後的無雙大屠殺讓人看得很過癮,或許他本人就是這樣一個即使內心奔騰外表看起來也無動於衷的樣子吧,所以這個角色真的是非他莫屬。這部片子看他從頭帥到尾就值回票價了。

當然他還演過很多很不錯的電影,但我只是把他在開戰時刻之前比較特別的3部挑出來。這3部類型和角色都很不一樣,讓人看到他不想侷限自己的企圖。希望他可以繼續加油,除了黑暗騎士再起,也可以繼續拍更多好電影,更多有趣怪異的電影,他的影迷可都很支持他的結屎面喔。

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音樂小事記

新工作的同事裡,有好幾位也都是音樂愛好者,有時候上班可以聊聊音樂,我覺得是很棒的事。也讓我對音樂又重新拾起了之前的熱情。

ψ 你還是我心中的第一名

用這麼肉麻的標題真不好意思。前天DJ Sasha來台灣舉辦電音派對(用演唱會好像不太對)。這兩天我一直在搜尋網路上的相關評論,不多,而且負評似乎大於好評。這讓我有點驚訝,畢竟 Sasha的大名在電音界如雷貫耳。可是扣掉一堆關於場地音響和主辦單位的批評,似乎有不少人都覺得這場很無聊,嗨不起來,跟之前Tiesto的場子比起來冷太多了,諸如此類的。我沒有去現場,只能在網路上看一些有參加的人錄的影片,我覺得沒有這麼糟吧,他把Nero的Innocence混音得比原版還要更酷!Sasha的音樂本來就是這個風格啊,只能說個人喜好不同吧,現在反駁的好評也慢慢出來了。

台灣聽電音的人相較之下算是小眾,而且很容易就被冠上台客台妹的名號,不過很奇怪的是,常常會有很重量級的DJ 來台灣辦派對,很多歌迷都是用朝聖的心情去參加。當年James Lavelle來台灣,我看到有人說大家都不跳舞擠在DJ台旁邊看他打碟,害他覺得很乃又XD 事實上電音在歐洲是音樂主流,就像台灣的主流是芭樂情歌一樣,只不過歐洲電音更多元豐富,不停的解構重組,發展更多不同支流的電音,要是我們把那個電音樹每個都點來聽個30秒,大概需要好幾個小時才聽得完全部的分支。我大約從高中的時候開始接觸電音,因為那時候台灣的某些節目,像是西洋大樂兵,MTV的 Party Zone,都會介紹一些電子音樂,跟現在想要聽電音,除了去club就一定要上網找的窘境不一樣(之前也看到討論,說現在台灣放電音的club好像也越來越少了)。這幾年來我聽了不能算多,也不會太少的電音,但一直到最近,因為Sasha要來台灣,讓我把他以前的音樂都挖出來重聽,才發現原來還是他的音樂最對我的口味。這些年非常火紅的一些DJ,包括連續三年蟬連百大DJ冠軍的Armin Van Buuren、在他之前也蟬連了兩年的Paul van Dyk、在他之前蟬連三年的Tiesto、David Guetta、Gareth Emery、ATB、Daft Punk‧BT、Markus Schulz,等等等等,或許會有聽到幾首喜歡的,但是要像Sasha的歌幾乎每首都讓我很有感覺的,好像沒有。我那天隨便亂點了一首他的歌叫Rabbitweed來聽,真是好聽到我要流淚啦,黑暗,深沉,這可是Sasha在12年前就做出來的歌曲!他的音樂有特殊的品味和風格,在派對上播的效果可能不如那些快速節奏和搭配人聲的歌曲,但是一但投入他營造出來的氣氛,那根本就是大爆炸一樣的刺激,有如海浪在腦海中不斷來回沖刷,將你帶入一種迷離又超現實的境地。這幾年他的音樂越來越大氣恢弘,雖然他在DJ排名榜上的名次逐年下滑,但他還是我的第一名DJ。

如果大家有在追百大DJ的排行榜,大概都能看得出來,現在電音真的是trance當道,整個榜都是trance DJ的天下。但是樹大有枯枝,人多有白痴,也不是所有的trance都是好東西,Paul van Dyk也砲轟過說現在很多trance都是垃圾= =",我也聽過那種沒幾分鐘就讓我關掉的DJ set。聽音樂嘛,沒必要這麼嚴肅,只是我覺得在樂迷之中,當然不是所有的人,但有些人的門戶之見真的很深,不同類型的會互相歧視攻擊。例如聽搖滾的會說電音很爛,聽嘻哈的會說流行很爛,聽日本的會瞧不起聽台灣的,聽西洋的會瞧不起聽韓國的。連同類型的自己也會打得很慘烈,聽重金屬搖滾的覺得抒情搖滾的是娘泡,聽東岸饒舌的覺得你西岸饒舌的沒有深度。電音圈也是這樣,我常會看到外國歌迷在大亂鬥,Armin粉說Tiesto都把別人的東西拿來當作自己的用而已,Tiesto粉說Sasha過氣了退步了,Sasha粉說我們Sasha十年前就做出你們這些DJ現在做的東西,PvD粉說PvD才是神其他DJ可以滾了(當然也有跨領域攻擊的,像是說按dislike的都是愚蠢的Justin Bieber粉)。其實聽什麼類型誰的音樂都無所謂,高興就好了,畢竟不同的音樂給人的感受不一樣,實在沒有必要為了這個去爭個臉紅脖子粗的。時間很寶 貴,應該拿來花在自己喜歡的音樂上,而不是吵架。

下次如果Sasha再來的話我應該會抽空去看,我真的不相信他有那些評論寫得那麼糟啊。

ψ 寫在The King Of Limbs之前

今年樂壇的盛事,除了The Strokes的回歸,大概就是Radiohead發行他們的第8張專輯The King Of Limbs了。這次同樣是先釋出mp3版,但不像上一張專輯一樣採取香油錢模式,就是你愛給多少給多少,不給也沒關係,而是直接開出7歐元的價錢,讓歌迷去下載。我沒有辦信用卡,而且我對於CD有點老古板式的執著,所以沒有先買,努力忍耐著等實體CD的發行。現在CD到我手上了,這兩天我反覆聽了又聽,老實說,我沒有很喜歡這張專輯。我不太懂這張專輯的概念,我並不討厭這張,只是我不太懂,需要一點時間消化和組織,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他們又把音樂推進到另一個我們想像不到的境界。不過對我來說,Radiohead的音樂都是倒吃甘蔗型的,即使是我最喜歡的第2張The Bends,我也不是一開始就喜歡,而是越聽越有味道。所以這次The King Of Limbs我也會再多聽幾次,或是過一陣子再聽,用耳機仔細聽,相信我會有不同感受。當然這樣的行為,讓我想到之前新曲剛釋出的時候,馬瓜大的評價,他説Radiohead的優勢就是歌迷會給他們更多機會去反覆聆聽,然後想辦法找到好聽的理由。我應該就是這樣的歌迷XD 但我不會覺得這樣很蠢或什麼的,因為我就是愛他們啊(理所當然臉)

既然新專輯還沒有什麼感想,那就寫寫舊專輯,把我之前在別地方發表過的文章再整理一下。在他們所有的專輯裡,我最喜歡的,聽到每個音符都很熟悉的,就是The Bends這一張。但是我覺得他們到目前為止最棒的一張,卻是Kid A。我是那種一但認定什麼團,那麼不管他們出的音樂我喜不喜歡,都會先買再說的人,儘管有些專輯買回來我聽幾次就將它束之高閣。Radiohead對我來說也是這樣的團體。他們在1997年發行第3張專輯Ok Computer的時候可以說是對樂壇投下了一顆震撼彈,不僅橫掃各大刁鑽樂評的心和筆,也在各排行榜攻城掠地,有非常好的成績,可以說是Radiohead最具代表性的專輯。它複雜而獨特的風格徹底改變後來Brit-pop音樂的走向,也是因為這張專輯讓Radiohead在樂迷心中從此上升到宛如神一般的存在。不過當他們在2000年發行Kid A這張專輯的時候可以說是嚇壞了不少樂迷,因為整張專輯的風格大轉彎。前衛另類搖滾和實驗式電子音樂之間,有一段很大的距離吧,但Kid A就是這樣劇烈轉變的專輯。我上一次看到這麼跳tone的轉變,是Joy Division在主唱Ian Curtis自殺後,其他的團員組成的New Order,在80年代中期之後,竟然是從後龐克搖滾,變成電子舞曲最偉大的樂團之一,雖然New Order的電音裡仍保留了龐克和搖滾的元素,但風格也變得有夠大的了。Kid A也讓歌迷有點不知所措,雖然現在Kid A的評價相當高,不過我去翻了剛發行當時的討論,發現很多人都覺得這張很難聽,認為他們玩電子樂失敗了(要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搖滾樂團玩電子樂失敗,去聽U2的Pop這張就知道了,哼哼)。

一開始我聽的時候也覺得很困惑,不能理解,聽了幾次就把它收起來了。過了幾年,我再把Kid A拿出來,發現這張專輯不得了啊。《時間迴旋Spin》裡有一位我很喜歡的角色,是天才科學家小傑,他為了要了解透析膜的真相,把自己改造,得以接收外星人的資訊。他最後在對主角解釋時間迴旋時那種超凡氣質,在身體和心智上都已經超越了人類的等級。小傑那時候的樣子,從某種程度來說,讓我一直想起Kid A這張專輯。從一開始Everything In Its Right Place歇斯底里的蛻變,Idioteque裡用冷眼旁觀、他們知道什麼別人不知道的事情的態度宣告這個世界Ice age coming,Treefingers的空曠寂寥讓我好像來到一望無際的荒野,到The National Anthem裡,一層層堆疊的貝斯、鼓聲、合成器、銅管,就像他們2003年在Glastonbury演唱這首歌的場景一樣,Thom對著台下眾多宛如信徒的歌迷,舉起雙手,用催眠一般的聲音,要他的子民追隨他,追隨他們的音樂前往一個未知的奇幻異域。在Kid A裡Thom說:The rats and children follow me out of town. The rats and children follow me out of their homes. Come on Kids.這張專輯可以說是Radiohead樂風的重要分水嶺,它讓Radiohead從The Bends裡的比較屬於私人的自溺,到Ok Computer裡反烏扥邦的政治批判與偏執,一直到Kid A裡,變得冷冽,黑暗,不安,疏離,他們不再是當年和我們一起抱怨人生對世界甚至是自己的那個Radiohead,而是變得難以親近,讓人只能仰望而無法並肩同行的,更高一層的存在。而接下來他們的音樂也變得更晦澀難懂,一直到In Rainbows才又有一點當初純粹甚至清新的感覺,但這個感覺卻沒有延續到The King Of Limbs。

今年到目前為止,好像還沒有一張專輯能讓我一聽就喜歡的,前年有The XX的XX,去年有Arcade Fire的The Suburbs、 LCD Soundsystem的This Is Happening、Gorillaz的Plastic Beach、The Chemical Brothers的Further,都是我第一次聽就很愛的,今年的The Strokes、Radiohead、Unkle,目前我聽到的都覺得還好而已,怎麼回事呢?是我的耳朵在用了那麼久的耳機之後壞掉了嗎?希望不是。期待接下來還有更多更棒的專輯,我的新音響和錢包都準備好了啊。

ψ 明星夢

最近在美國有一首歌曲很紅,在Youtube上兩個月不到的時間,點擊數就快要破億。不過看看下面喜歡和不喜歡的比例,不喜歡的竟然遠遠超過喜歡。基本上歌手的mv會是喜歡大於不喜歡,上一次我看到這種情形是Justin Bieber,不過他是被haters有系統的攻擊才得到這個恥辱性的結果。這首很紅的歌叫Friday,是由一個叫Rebecca Black的13歲小女生唱的。這首歌之所以會「紅」,是因為大家覺得這歌實在太難聽了,難聽到人人喊打,連查理辛都跳出來說「不是因為你紅我們才恨你,是因為我們恨你才會紅的。」(是說查理辛你管好自己的老二就好了,你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asshole)

這首歌真的有這麼糟嗎?其實從曲調來說,就是很一般的流行泡泡音樂,不會很難聽,Rebecca Black也不會很醜,就是很一般的小女生,她的歌聲不太好,有點像是花栗鼠唱歌的調調一樣扁扁的,但比她更難聽的歌聲多得是。那麼這首歌的問題在哪裡?能讓聽者無不聞之色變,紛紛在mv底下留下謾罵的字眼?問題在它的歌詞實在太蠢了,蠢到讓人傻眼的地步。「昨天是星期四,今天是星期五,我們好興奮ㄛ~準備要趴踢囉~明天是星期六,接下來是星期天了!」、「要坐前座還是後座,我得想一想」,這種讓兒歌聽起來都比它成熟的歌詞,就是這首歌被大家瘋狂幹譙的原因。其實這個女生根本不是出道的歌手,她只是個喜歡唱歌的素人,父母為了一圓她的明星夢,所以花了點錢找個專門做這類生意的製作公司,幫她寫一首歌和拍mv。沒想到引來這麼大的迴響,當初他們大概也意想不到,會是用這種方式闖出名號,一個小孩子的明星夢換來的是這麼不堪的對待。

這次的事件又是另一個負面的網路現象,我看了報導、討論、留言、各種惡搞,很難不讓我覺得這是一個大型的網路霸凌事件。一首歌難聽,有必要叫一個13歲的小孩去死去自殺嗎?有必要把她的家人都罵進去嗎?有必要說她根本是聾子唱歌嗎?這些太過苛刻的評論,其實只是這些躲在電腦後面,見獵心喜的網路嗜血者,所發動的另一次攻擊。在《隱私不保的年代:網路的流言蜚語、人肉搜索、網路霸凌和私密窺探The Future of Reputation: Gossip, Rumor, and Privacy on the Internet?》這本書裡,就提到過好幾個因為影片或文章在網路上流傳,被網友惡意攻擊,而影響了生活的真實案例。這些人,包括Rebecca Black,大部分沒有做什麼錯事,沒有違法,不是公眾人物,有的只是上傳一段耍白痴的影片,甚至只是被拍下了一張不太好看的照片,唱一首不好聽的歌,就被網路上的人嘲笑、咒罵、惡搞,其實他們做的事,一般人也都會做的。我們就算沒有參與去留言、去改照片、去做惡搞短片,我們也都抱著幸災樂禍的心情,在轉貼、看熱鬧、促成事件的規模更加擴大。反正在按個轉貼紐很方便,留個「You look like idiot why don't you go to hell」也花不了幾秒的時間,這種惡劣、無同理心的行為很容易就會感染到同一個網路社群的人,並且快速傳播出去,讓這些主角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但也不是所有類似的事件都是網路霸凌,像是公眾人物的言行本來就可受社會公評,而某些作出失格違法事件的普通人被人肉搜索,則是一種<民眾對不公不義現象的反制。

網路的力量最好的形容就是「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網路力量和現象有好有壞,我們任何一個會上網的人,其實都應該慎重的使用我們鍵盤的力量。因為下一個受害,誰也不知道會不會變成自己。

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電影小事記

(為求標準化,把標題改一下)因為新工作頗需要腦力勞動,又不像別人有免費衣服穿免費化妝品用,寫篇不實廣告就有幾萬塊收,所以這兩個月我寫文章的速度變慢了,對坐在電腦前面敲敲打打這件事有點懶散。眼見原本維持一週一篇文的小部落格草長得比人高了,這樣可不行啊,從現在開始會從工作、上網、看書、懶病發作裡努力擠出時間來寫文章的。最進有不少我想看的電影,陸續傳出了一些消息,今天就來介紹一下吧~

Ψ The Dark Knight Rises 黑暗騎士再起


(↑這是Batman Begins的海報,我很喜歡這一系列的顏色)
我想像不出來還有哪部片子比阿蝙再起(不對!)黑暗騎士再起更讓我期待的了。預定明年才要上映,現在還沒開拍,演員名單的新聞一直出來,華麗陣容金光閃閃。目前除了Christian Bale、Gary Oldman、Michael Caine和Morgan Freeman這四位延續下來的演員,確認了Tom Hardy會飾演這次蝙蝠俠的主要敵人Bane,還有Anne Hathaway會演出貓女。拜那可怕的《蝙蝠俠與羅賓Batman & Robin》之賜,沒看過漫畫的人八成會以為Bane是個智障大塊頭,但其實他可是有力量又聰明的可怕反派角色,在漫畫裡還曾折斷蝙蝠俠的脊椎(不過阿蝙迷不用擔心,美漫就是這樣的,這集折脊椎下集又可以參加鐵人三項跑跑跳跳的)。我相信Nolan會還給Bane應有的智慧和魅力,而且我很想看到Tom Hardy使壞,他最近在拍改編自勒卡雷小說的《鍋匠、裁縫、士兵、間諜Tinker, Tailor, Soldier, Spy》也是我非常期待的片子。至於Anne Hathaway的貓女,嗯,我喜歡Anne,但我真的不認為她適合這個角色,而且Michelle Pfeiffer的貓女實在太太太難以超越了。好吧,當初大家也說Jack Nicholson的小丑不可能被超越,但Heath Ledger卻交出了漂亮的成績單,他沒有超越Nicholson版的小丑,而是另立了一個很難被超越的小丑形象。或許Nolan會給Anne來個大改造讓大家驚艷,但要像Michelle Pfeiffer那種不過火的性感、神秘、冷艷,又有氣質,老實說真的很難(好啦我承認我超喜歡Michelle Pfeiffer,誰都不能取代她),以性感著稱的Halle Berry不就在這個角色上摔個狗吃屎嗎?

還沒開拍,謠言滿天飛。現在確定Juno Temple會演出,但還不知道演誰。另外一個也確定的是Joseph Gordon-Levitt,角色也還沒有確定。傳言說Marion Cotillard也會是下一個加入的人。咦?咻蛋幾咧,怎麼這些演員全部排開的話,好像在看《全面啟動Inception》啊? 我們都知道Nolan喜歡用熟悉的演員,像《蝙蝠俠:開戰時刻Batman Begins》的渡邊謙和Cillian Murphy都演了全面啟動,Christian Bale(最近他在拍張藝謀的電影《金陵十三釵》,看了幾個這片子的相關報導和訪問,讓我未看先討厭,張偉平是在跩什麼?好擔心Bale演到大爛片)演了《頂尖對決The Prestige》,Michael Caine兩部都有出現。這樣是沒什麼不好,但是我不喜歡另一部片子的演員,在這部裡重複太多,這是蝙‧蝠‧俠‧可不是什麼全面啟動同學會,而且反派角色成功的話,片子也會成功,而過度擁擠的反派,會削弱每個角色的力道和重要性,我比較擔心這一點。有好笑的八卦傳言說,之所以會有這麼多全面啟動的演員加入,是因為他們目睹到Nolan在全面啟動的片場過失殺人!所以以此要脅他讓他們出演黑暗騎士再起。這大概是我這幾年聽過的八卦裡最好笑的其中一個了吧XD

雖然說黑暗騎士再起會長成圓的或是扁的還不知道,所以這樣說或許有欠公平,但我想不管它拍的再怎麼好,都無法取代黑暗騎士在我心中的地位。

Ψ J. Edgar 胡佛傳奇

Clint Eastwood宣布《經典老爺車Gran Torino》是他最後一部演出的作品,從這部片子之後他就要專注在導演上,他在這部片子的最後,帶著槍去找那些流氓,想要幫鄰居姐弟報仇,過去東木爺的西部硬漢深植人心,讓觀眾都以為這次也會有個西部牛仔式大快人心的對決,沒想到卻是捨身取義,Clint Eastwood給自己安排了一個特殊的謝幕(怎麼我寫的像是他死了一樣,呸呸呸人家還很勇健的在拍戲啊!)。經典老爺車是我非常非常喜歡的片子,但在那之後他導的兩部片子,分別是《打不倒的勇者Invictus》和《生死接觸Here After》,這兩部的表現我都覺得普普通通而已。但是接下來這部胡佛傳我就很期待了,因為這是在講當了FBI局長長達37年,權力極大,爭議不斷的John Hoover的生平故事,主演的是Leonardo DiCaprio。胡佛一生的事可以說的太多了,和黑手黨的關係,對異議份子和民權組織的監視,對共產黨的打擊,他獨斷的個性,他的政治影響力,他是美國近代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個人物,相信Clint Eastwood一定可以給觀眾一個立體又深入的胡佛形象。而胡佛的同性戀傾向和變裝癖傳言,一直以來都沒有停過,胡佛本人對這件事也非常敏感,聽到有人說他是同性戀就好像踩著貓尾巴一樣能讓他抓狂。本來我有點擔心,保守的Clint Eastwood可能會迴避這個部分,但目前傳出來的消息是會有胡佛與傳說中是他的戀人,也是副局長,後來接替他的局長位置、房產、和覆棺後的國旗的Clyde Tolson,兩人之間的親熱戲。我想我們不可能期待尺度會大到哪裡去,Eastwood願意拍我們就該謝天謝地了,但或許我們可以期待Leonardo穿女裝。

說到Leonardo,這位專業的名導演公仔收集者,除了J. Edgar,接下來他要拍的也全都是和大導演合作,或是有很棒題材的片子。例如和巴茲魯曼二度合作拍攝大亨小傳,改編自《白城魔鬼The Devil in the White City》影片,還有和馬丁史柯西斯的第5次合作。我那天看了一下Leo的電影表,發現好像他大部分的作品我都有看過,這樣我算是和他一起成長吧XD Leo在和這麼多很棒的導演磨練過之後,原本演技就很不錯得他變得更上一層樓,再加上他選片的眼光也不錯,我們可以說現在只要有他掛名的影片都是品質保證(除了《謊言對決Body of Lies》),但我在看全面啟動的時候發現一個問題,我覺得他的演技有點停下來了,有些情感表現看起來都一樣,這有點可惜。我想他現在需要的是一個很有挑戰性的角色,而他也能做出突破性的演出,那麼他拿個奧斯卡金像獎就指日可待了。

Ψ The Iron Lady 鐵娘子

這是Meryl Streep和媽媽咪呀的導演再一次合作的電影,講的是英國80年代保守黨的首相,鐵娘子柴契爾夫人的故事。柴契爾是英國有史以來第一個,到目前為止也是唯一的一個女首相,會被稱做是鐵娘子,就是因為她作風強硬,在她的任內,開啟了新右派的風潮,在大西洋另一邊的美國也跟進。什麼是新右派?就是他們主張,過去那種由國家照顧你生老病死的福利國家概念已經不適用了,因為政府太大就會花很多錢,欠很多債,行政效率不好,所以應該交由市場自己去運作,政府只要維持最低限度的管制就好了,關於公共服務,民間也可以提供。因此在她主政的期間,砍了很多社會福利的預算,許多中下階層的弱勢民眾都沒有被照顧到,反而肥了那些大企業和本來收入就很好的人。這一套在後來布萊爾帶領工黨大反擊的時候有做了一些修正(雖說是第三條路,但骨子裡還是新右派,很多選民都跳腳說被騙了),到了現在,我們看到去年英國殺紅了眼一般的大砍政府預算,還有不少歐洲國家跟美國也跟進,做的比80年代時有過之而無不及,新右派的腥風仍在世界上肆虐。

我不喜歡柴契爾,也不喜歡保守黨,我會想看這部電影是因為相信這會是Meryl Streep另一次演技的大爆發,目前流出來的劇照,光是外型就非常相似,而且我對英國政治一向都很有興趣。我有點擔心這部電影會對柴契爾做過度的美化,把她描寫成一個打破階級和性別藩籬最終成功的故事,而對於她的爭議面減少著墨,導演也讓我不太有信心。而且這部片子將會無可避免的被拿來跟《黛妃與女王The Queen》和最近的《王者之聲The King's Speech》做比較,如果鐵娘子只是做正面平面單向的描述,一定會被批不如這兩部的。

Ψ Mission: Impossible - Ghost Protocol 不可能的任務4


為什麼我會期待這部片子呢?因為Jeremy Renner,他將在這部戲裡演出Tom Cruise搭擋,而且據說將會在下一部片子裡以他為主角。並不是像Jack Ryan一樣換演員演有一代二代,而是以他的新角色發展新的系列,以分散Tom Cruise票房號召力逐漸下滑的風險。我一直都不是Tom Cruise的fan,對於他的電影,也沒有特別偏好,近期他的作品我最喜歡的一部是《華爾奇麗雅Valkyrie》,我認為他真的很適合這種角色。但最近看他為了挽救逐漸遠去的人氣,拼了老命的努力,不禁覺得有點感慨。這一行就是這樣吧,就好像Winona Ryder,她在90年代可是炙手可熱的超級女星,有古典美又充滿靈氣,當時她紅到只要片場老闆拿到劇本,不管是什麼內容,女主角都想要找她。在偷竊事件之後讓她瞬間過氣,現在只能在一些不怎麼樣的電影裡演出,或是在好片子裡演小角色,她在《黑天鵝Black Swan》裡演出過氣的芭蕾舞者根本就是她自己的寫照,大概也是所有演員最擔心的事,過氣,被取代,所有的焦點和掌聲從你身上移到另一個年輕肉體身上。我不是說Tom Cruise現在有這麼慘,我只是覺得他散發出很明顯的焦慮感,所以現在看到他拍戲的新聞都是搏命演出之類的。站在浪頭上,隨時都有摔下來的可能,除非你是演技很棒,不用怕工作不上門的實力派,這點我覺得Tom Cruise雖然很努力,但是有欠缺。

另外我一直喜歡的Jeremy Renner,在演藝圈浮沉那麼多年,最近真的開始紅了(淚)。他連續兩年入圍奧斯卡獎,已經證明了他的演技,現在他需要的一部賣座好的強片,或是商業片,讓他的地位更往上提升,從他最近的片子就知道他也很努力的把握機會,在藝術與商業間遊走。只不過我覺得他長得比較「配角臉」,他可以在商業大片裡做很好的陪襯,很搶戲的陪襯,但能不能扛起票房又是另外一回事(我竟然唱衰他!自己掌嘴!)。除了不可能的任務4,接下來他還要拍Marvel的超級英雄大集合電影《復仇者聯盟The Avengers》,在裡面飾演鷹眼,一個沒有超能力的神射手(可是衣服好醜嗚嗚嗚),還有一部古裝片,童話故事糖果屋裡的兄妹倆長大之後,成了獵殺女巫的賞金獵人,這我也挺期待。希望他加油,在好萊塢裡發光發熱吧!Go!Jeremy!

另外關於MI4我前幾天也看到一個八卦。某大片的幾位男演員,有的結婚了,有的連小孩都生了,卻在片場傳出男男三角戀,A先搭上B,後來又搭上C(A真是個賤人啊),現在搞得大家都很尷尬。最符合條件的,大家在猜就是MI4這部片子啦!因為只要影射阿湯哥是同性戀,都會被告到脫褲子,所以八卦網站在爆料的時候都嘛很俗仔的用代號,讓歪國鄉民自己猜得很高興。A是Tom Cruise,B是Jeremy Renner,C是Simon Pegg!這大概是我這幾年聽過最好笑的八卦之一了吧(跟全面啟動那個一樣)!Simon Pegg?這真是個很不可思議的新聞,我覺得很像是會出現在《我家也有大明星Entourage》的劇情一樣。不過這樣也讓我更期待這部片了啦啦啦~

Ψ The Avengers 復仇者聯盟


為什麼會期待這部呢?因為這部電影集合太多Marvel的超級英雄了,除了鋼鐵人,還有綠巨人浩克,美國隊長,雷神索爾等等,原本漫畫裡還有蜘蛛人,但蜘蛛人版權已經賣給別人了所以不會出現。前兩部都已經有電影了,後兩部則是才剛要上映而已。演員方面,大部分都是原本就演出該角色的演員,但換過兩次演員的綠巨人浩克,則是另外找Mark Ruffalo來演。之前第二代浩克Edward Norton才說過願意加入,不過因為他很貴,而且難搞出了名,拍浩克的時候就和Marvel鬧得很不愉快,所以最後還是被換掉了。目前應該還是鋼鐵人的票房是所有人之冠,所以有可能復仇者聯盟到最後變成鋼鐵人和他的快樂夥伴了。

前兩天《美國隊長Captain America: The First Avenger》的預告終於出來了,故事描寫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想要從軍卻被以體能不合打回票的弱雞Steven,在參加軍方的秘密實驗之後,成了胸肌比我的胸部大的超級英雄,從此穿著紅白藍三色的緊身戰鬥服,帶領士兵們去殺納粹,是40年代推出的一堆相似題材的漫畫裡,最受歡迎的一部。原本主演的有可能會是超自然檔案的Jensen Ackles,不過Jensen因為檔期的關係而沒有入選,改由曾經演出另一部超級英雄電影《驚奇四超人Fantastic Four》的Chris Evans出線。看了預告之後我覺得其實還不錯,但是老實說,Chris Evans身材很好但不太有領袖氣息,Jensen Ackles身材不好但我還是覺得他比較適合這個角色。相較之下,《雷神索爾Thor》的前途就有點讓人擔憂了,我看了預告,還有劇照的套組,越看越覺得有囧片的味道啊......當初Alexander Skarsgård沒有搶到這部我還覺得很扼腕,現在覺得真是幸好啊。(5/1補充:事實證明我和廣大鄉民都看走了眼,雷神索爾一點也不囧啊!)

其實我一直沒有很喜歡看超級英雄電影(雖然有出我還是會看),因為他們都要穿顏色鮮艷的緊身衣,很容易就看起來很蠢。但自從蝙蝠俠開戰時刻將黑暗風吹向超級英雄界之後,超級英雄片變得更有深度了,像《守護者Watchmen》我滿喜歡的,還有一個我不知道該不該被歸入超級英雄類電影的《特攻聯盟Kick-Ass》也很棒。然後今年的《青蜂俠The Green Hornet》把這股黑暗風吹散,重新注入歡樂輕鬆的氣息。接下來也有一堆超級英雄電影要上映,老實說看的有點膩,除了蝙蝠俠,還有換Andrew Garfield演的青春版《蜘蛛人The Amazing Spider-Man》,Ryan Reynolds的《綠燈俠Green Lantern》,加上Henry Cavill演出的新超人,連之前超爛的《夜魔俠Daredevil》和《惡靈戰警Ghost Rider》都要拍續集了,這嚴重突顯了好萊塢真的沒梗了。

目前先想到的就是這樣。

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趙氏孤兒

幾年前網路上曾有一篇有趣的文章叫〈千古罪人是李安〉,是一位叫做馬伯庸的作家寫的(為避免被親王祥瑞,請讀到這篇文章的人跟我一起大喊三聲「祥瑞御免!」,有關馬親王輝煌的戰史大家去估狗一下就可以看見落落長的受害者名單XD)。這篇文章說,自從李安拍的《臥虎藏龍》在美國大受歡迎,沒有配音僅打字幕也讓北美票房破億,還在奧斯卡還獲得10項提名4項得獎的漂亮表現之後,一堆中國導演就都忌妒到快瘋了,認為你一個小小的李安能,我們這些拍戲拍了這麼久又在國際影壇享有盛名的中國大導演們會不能嗎?紛紛開始前仆後繼的砸大錢拍攝大場面的古裝劇,無論原來使他們成為國際大導演的,是什麼樣類型的片子。於是原本拍《紅高粱》、《大紅燈籠高高掛》、《活著》的張藝謀,拍出了《英雄》和《十面埋伏》(《滿城盡帶黃金甲》稍微不那麼囧,那是因為劇本是改編自一個很棒的舞台劇叫做《雷雨》);原本拍《黃土地》、《邊走邊唱》、《霸王別姬》的陳凱歌,拍出了《無極》;原本拍《大腕》、《天下無賊》的馮小剛,拍出了《夜宴》。而中國電影的千古罪人李安呢,早就拍拍屁股跟古裝說拜拜,以完全不同時代背景類型的《斷背山》爬上了人生的另一個高峰。但是他所造成的影響,現在的不少中國古裝電影裡都還看得到,總而言之就是要有很多大明星,有很盛大的武打或戰爭場面,劇情都很爛,台詞都很做作又不知所云。他們好像都忘記了,一部電影好不好看,劇情和導演功力是重點中的重點,而不是「萌萌站起來」這些不倫不類的東西。

在這些比燒得錢多,比畫面美,比場面大,比演員卡斯強,但劇情卻空泛不合理,簡單來說就是華而不實的古裝大片裡,最可怕的就是無極了。當初在宣傳的時候,雖然過度強調製作成本有多高、演員多麼國際化,讓我對這部片子心生疑慮,但是只要一想到霸王別姬,我就對無極又生出了信心。結果在電影院裡我從一開始的錯愕,不解,張伯芝剛出場的怪腔怪調和謝霆鋒的金手指完全戳中我的笑點,直到那個張東健把張柏芝當風箏放起來飛的畫面讓我徹底投降,接下來的時間我都和影廳裡其他觀眾一起哈哈大笑,好像我們在看的是周星馳喜劇一樣(我要強調,是周星馳「少林足球以前的」喜劇);後來陳凱歌對於網友搞笑的饅頭血案,又惱羞成怒的予以痛擊,我對他的表現真的是太太太失望了,這跟拍霸王別姬的是同一個人嗎?同名同姓而已吧!不然怎麼會差這麼多!那差距宛如金幣和金幣巧克力啊!接下來他拍了《梅蘭芳》,看得出來想用和霸王別姬類似主角的故事來扳回一城,結果也失敗了(但和無極比起來好一點),到了去年則是推出了票房不錯的《趙氏孤兒》,仍是毀譽參半,讓人忍不住要想,該不會這才是陳凱歌真正的水準,霸王別姬只是個美麗的意外?

趙氏孤兒是改編自一件春秋時代的歷史故事,叫下官之難。這個描述春秋時期晉國權臣趙盾家族遭到滅族的故事,最早出現在《左傳》,後來又出現在《史記》裡,不過兩本書關於這個事件的記載卻大有出入,就連事件起因和參與的人物都很不一樣。這個故事被改編成許多種戲曲的版本,連伏爾泰都將這個被稱為「東方的哈姆雷特」的故事再改編成五幕劇本。這是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每個版本都不太一樣,大概的劇情是,春秋時代的晉國,因為趙氏家族權傾天下,引來大將軍屠岸賈的不滿,因而設計陷害趙氏致使他們被抄家滅族,趙氏家的媳婦庄姬公主生下一個兒子之後,將孩子交給醫生程嬰,希望程嬰幫她保住趙家最後的血脈。然而在屠岸賈搜索趙氏孤兒的過程中,程嬰自己的孩子卻被當成趙家的孩子而被殺,於是他帶著趙孤再去投靠屠岸賈,決定讓屠岸賈和趙孤在不知情的狀況之下「相親相愛」,最後再對屠岸賈進行復仇的計畫。

這部片子平心而論不難看,但它和梅蘭芳得了同樣的一個病叫虎頭蛇尾,它們讓陳凱歌看起來像是有雙重人格一樣,一個是霸王別姬陳,另一個是無極陳。我以前很喜歡看國劇,尤其是崑曲,所以本來很期待梅蘭芳,我以為無極是陳凱歌踩著路上的窟窿跌了一跤,終究會站起來的。而梅蘭芳在前三分之一的時候的確將那個時代的梨園風華拍得很有味道,少年梅蘭芳和十三燕鬥戲那一段更是精采,也把梅蘭芳的崛起和一代新人換舊人的辛酸用一場戲就完全表現出來,那是霸王別姬陳拍的,加上演少年梅蘭芳的余少群和演十三燕的王學圻,精湛的演出更是大大加分。但是到了黎明出現以後,邪惡雙胞胎無極陳就又掌握導演筒了,整個劇情,或許是為了顧慮梅家後人的關係,節奏慢,拖泥帶水,無聊,鬆散,我到後面看到都快睡著了。這次趙氏孤兒也是由霸王別姬陳和無極陳連袂執導,前半部充滿了戲劇張力,後面劇情不合理,人物的心境沒有好好表現,情緒的轉折也沒有說服力,都是靠著葛優和王學圻這兩位戲精撐著的(看著王學圻,我再一次對於阮經天在《艋舺》的演出竟然能勝過他拿下金馬獎最佳男主角這件事,感到無與倫比的困惑)。

就像前兩段寫的,趙氏孤兒的故事有很多個版本,陳凱歌保留了主幹,在其他的地方做了一些更動,有的部分改得挺不錯的,但主要都是前半部。他將故事裡原本威武不能屈的程嬰改成了有點唯唯諾諾的一般人,強調像他這樣一個平凡普通的小人物,身不由己的被牽扯進巨變之中,因而改變了他自己人生的無奈,我覺得這樣的呈現,比史記或是八義圖裡面那種正氣凜然到讓人覺得唬爛的描寫更讓我喜歡。在庄姬公主死後將趙氏孤兒交給程嬰,屠岸賈開始關城門搜查時,自己有剛出世的嬰兒又帶著趙孤的程嬰,和他妻子跟公孫杵臼的猜想、計畫,還有屠岸賈為了找出收留趙孤者而逼迫程嬰的部分,雖然我們知道一定會有個嬰兒替趙孤而死,但仍會感到緊張不安,屠岸賈摔死嬰兒那一段那麼突然嚇到了我,更顯出屠岸賈對趙家的痛恨和心狠手辣。被摔死的孩子不是史記裡程嬰不知道去哪裡弄來的孩子,而是在陰錯陽差之下成了程嬰的孩子,則是讓他復仇的動機更有說服力。另外電影裡也不讓趙家有著正義無敵的聖人形象,而是表現出趙家狂妄的一面,像是趙朔得勝回國要國君去接他,還有酸屠案賈死了兒子這段讓我覺得他很機掰,這麼囂張被剷除也早晚的事;在朝堂上屠岸賈和趙家的針鋒相對,對比國君的一無所知,可以說是呼應了後來的劇情發展。前半部劇情緊湊,人物的對白和互動也都很精采,我可以看得出來這是霸王別姬陳的作品,特別是屠岸賈和家臣一邊穿過綿延的廊道一邊講話,那手搖攝影機的鏡頭,再穿插趙朔帶著庄姬公主風光遊行,將屠岸賈的忌妒和羨慕都表達出來,這樣的開場讓人很期待這部片子接下來的表現。

但是到了後半段,程嬰帶著假裝是自己兒子的趙孤投靠屠岸賈,復仇計畫開始之後,卻顯得有點軟弱無力,我覺得最主要的是,劇本沒有寫完備,也沒有好好執行,無極陳又跳出來了。我想中途退出一個編劇,讓陳凱歌自己去主導整個故事,是趙氏孤兒長歪的原因。首先程嬰的計畫有很大的缺陷,他帶兒子投靠,屠不一定會接納他,屠真的接納了他,也不太合理,畢竟程嬰的老婆是被他的士兵殺死的,你怎麼能信任這樣一個可能恨著你的人呢?而程嬰想讓屠和趙孤相親相愛,也不一定屠就會喜歡這個孩子;在原故事裡相當重要的韓厥,在這整個故事裡的卻是可有可無。有人說韓厥跟程嬰夜夜幽會商討了15年什麼鬼東西也沒討論出來很多餘,但我倒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我想商討復仇計畫只是兩人的藉口,他們是這世上唯一知道趙氏孤兒真相的兩人,又有共同的敵人,那種感覺真的只有彼此才知道,這樣的深夜密會,其實是兩人彼此安慰和抒發心情的方式,可惜的是導演把韓厥最後將程嬰的復仇畫燒掉那一段剪掉,更是把韓厥徹底dororo化;最大的問題就是趙孤也就是程勃(這名字好爛= =")的心情轉折。這部戲的宣傳詞,也是劇情的重點,就是「最不可思議的復仇,不是殺人,而是殺心」,我覺得這個概念挺好的。死亡不見得能讓人感到痛苦或是悔恨,傷心有時候比死亡更可怕。程嬰想讓趙孤跟屠岸賈培養深厚感情,再讓趙孤殺了屠岸賈,這的確是很殘忍,而劇情中間也有演到趙孤一開始不相信程嬰的話,還有屠岸賈在懷疑程勃就是趙孤時的矛盾,但是對於趙孤整個心態的轉變卻都只是蜻蜓點水。趙孤很愛爸爸程嬰,也很愛乾爹屠岸賈,編劇其實可以多加一點他知道真相以後,一方面想為程嬰的兒子報仇,一方面又必須和屠岸賈對立的糾結,畢竟你尊敬深愛了這麼多年的人,就算知道他做了錯事,就算你會恨他,對他的感情也不可能在一瞬間就消失,這點電影裡就沒有好好表現,最後的結局趙孤殺了屠岸賈他看起來也無動於衷的樣子,這是讓我覺得可惜的地方,因為如果讓趙孤在殺屠的時候能夠表現出痛苦和難過,結局的部分會更有戲劇張力,這和陳凱歌設定,趙孤殺屠的動機不在為自己的家族復仇,而是為了報答程嬰的養育之恩,是沒有衝突的。反而是屠岸賈,照理說是大魔王的他,卻成了最被觀眾認同的角色。趙家囂張跋扈,甚至刻薄的諷刺屠岸賈兒子死掉的傷心事,這讓人在趙家被屠殺的時候不那麼生氣;屠岸賈的目標只有趙家,對於庄姬他願意手下留情,後來還為庄姬的兒子蓋了學校(當然這也可能是因為他內疚),對於其他的嬰兒,他也沒有寧可錯殺不放過全部殺了,而是在找到目標之後就讓他們回家;他對程勃/趙孤也是真心對待,到了後來他懷疑程勃就是趙孤,他雖然也有心一狠就想讓程勃死在戰場上的時刻,但一聽到程勃那句「乾爹救我」絕望的求助,就馬上奮不顧身的衝進戰場救他,他在面對程勃時那種既愛又疑的複雜眼神,更是能讓觀眾感覺到他的掙扎。沒有讓趙孤和屠岸賈一樣在心裡受到煎熬,我覺得是後半部最主要的敗筆。

在演員方面,演程嬰的葛優和演屠岸賈的王學圻撐起了這部片子的半邊天,要不是他們倆的演出太有力道,恐怕到了一半觀眾都要走人了。在中國是票房保證的葛優最近十分火紅,年底檔次的幾個賣座大片包括《非誠勿擾2》、《趙氏孤兒》,還有我非常期待的《讓子彈飛》都是由他領銜主演,三個個性類型截然不同的角色,他卻掌控的遊刃有餘,他將程嬰那個有點卑微卻在內心隱藏著巨大秘密與怨恨的衝突性表現得很好;一向演出內斂沉穏的王學圻,在本片裡可以說快要超越葛優成為主角了,他的屠岸賈成了這齣片子裡最立體的角色;兩位年輕演員分別演出不同時期的趙孤,演技太過生嫩,就算編劇真的給他們編排什麼趙孤的內心戲,估計他們也演不出來;黃曉明之前在《風聲》裡演出讓人膽戰心驚的刑求者角色,讓人看到他不同於以往的演出,我很喜歡他那種陰沉到讓人不寒而慄的表演(我最喜歡看帥哥演壞人),在趙氏孤兒裡,他演的韓厥一開始是屠岸賈的手下,扮相驚人的俊美(但是踩到魚滑那一跤把小孩摔出去那一慕我快笑死了,難道我在看的是搞笑電影嗎XD),而且有幾幕他在微微奸笑的時候,反而讓人覺得很酷!但他因為一個小小的善舉被屠岸賈毀容,因而開始和程嬰共謀復仇大計。只不過兩個人每次見面都要先把孩子關起來再談的,只是一些生活瑣事和孩子的近況,然後再交換一些他們根本不會去進行的復仇計畫。結果就是,我在看的時候隱約覺得韓厥跟程嬰有些什麼怪怪的關係,我還以為是我的腐女魂因為最近高雄很熱所以燒起來了,後來我去咕鉤了一下,說程嬰和韓厥兩人「搞斷背」的討論和新聞很多!雖然陳凱歌跳出來澄清了,但我想這是台詞和黃曉明的關係。黃曉明在裡面講話總是輕聲細語,眼神和表情都很曖昧,兩人除了每兩三天就在深夜相會(還要把孩子關起來搞得像偷情一樣),他們的對話還頗令人遐想,「你什麼時候讓孩子知道我們的事?」、「這八年你對我公平嗎?」,我可以想像為什麼試片會的時候會有一堆人在哪裡科科偷笑XD 不過如果以公正無私的角度來看,還是我覺得的,他們兩個共同經歷那一段過去,他們分享著彼此復仇的心情,這些看似無用的會面是彼此的慰藉,對程嬰來說更是能有個人讓他說說心事,暫時擺脫雙面生活的重擔。

這不是部難看的電影,可惜前後水準落差太大,但有葛優和王學圻的演出和黃曉明的臉蛋,仍可以一看。只是希望下次陳凱歌在拍戲的時候能夠自我控制一下,不要再讓無極陳跑出來啦!

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忠犬小八 Hachiko:A Dog's Story

有一些電影,在看的時候會覺得很好看,但事後要你再看一次卻沒有辦法,2009年的《忠犬小八Hachiko:A Dog's Story》就是這樣一部片子。如果你喜歡狗狗,看這部電影更會有心痛的感覺,簡直就是心如刀割。

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忠犬小八,牠的故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八公是東京大學上野教授養的秋田犬,每天都會陪教授去澀谷車站搭火車上班,等到晚上教授要下班的時候再去火車站等他一起回家。後來教授不幸在學校裡病故,八公仍然每天風雨無阻的去車站等他的主人,就這樣持續了9年,直到牠自己也過世。最後八公和上野教授安葬在一起,牠的毛皮則被做成標本放在博物館。到現在澀谷車站前都還有八公的銅像,八公出生地的大館市車站也立了一個銅像紀念這隻忠心的小狗。八公的故事在日本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也曾被多次改編成影視作品,後來被曾經將日本電影《大家來跳舞》改編成好萊塢版的《來跳舞吧 Shall We Dance?》的Richard Gere看上,由他親自監製和演出,拍了忠犬小八,將八公對主人至死不渝的深情介紹到全世界去。

這其實是一部劇情簡單到不行的電影,沒有什麼轉折,沒有特別突出的拍攝手法,要把它拉成90分鐘的影片,的確會有太過鬆散平淡的問題,也因此在爛番茄上,在專業影評的部分只有58%好評的慘綠分數,許多影評都說,這是個感人的故事,只是不足以充滿90分鐘(除了有個王八蛋影評說他覺得這是個什麼都不知道的蠢動物的故事,結果被大家幹譙),但是這部電影的重點本來就不是拍來得獎的。爛番茄的專業影評只有不及格的得到58%好評,但在一般觀眾的評分上則是高達85%,imdb上的觀眾投票也有8分的高分。大部分看過的觀眾,都被小八的堅定和執著所感動,我看討論區上都是一遍痛哭失聲的哀嚎,為小八感到心疼,我自己看的時候也是從後面三分之一的部分開始就哭到泣不成聲,叫我再看一次,我是絕對不願意的,我不想要再看一次小八傻傻的坐在車站前面,不論春夏秋冬日曬雨淋,苦等永遠都不會再回來的主人,那過程實在是太殘忍了。

人家說一隻狗只分享你人生的七分之一,但你卻分享了這隻狗一生的全部,所以牠們值得我們好好對待。從過去我就一直很不喜歡看狗狗主演的感人電影,因為我總是會為這些強調忠誠、善良、傻直的狗主角們,投入太多的感情,害自己很難過,忠犬小八更是最讓我感到心痛,因為即使這個主人沒有陪在小八身邊一輩子,他仍然是小八這一生的一切。我想這部電影之所以會讓人能夠深刻的體會到小八的深情,讓觀眾的情緒隨著小八的等待和淡淡哀傷的鋼琴聲中一起感受到那份失落,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主人帕克教授是由Richard Gere演的。Richard Gere的帕克教授非常迷人,讓人喜愛,他和小八的感情和互動也很真摯,觀眾在看到帕克教授猝死的時候,也都同樣感到萬分不捨,對於小八的漫長等待,就更加同情。戲裡的主角小八,更是全劇的重點,由三隻秋田輪流上陣演出。秋田並不是那種讓人看了就想衝過去抱抱摸摸的可愛長相,有時候我看小八的表情還很像個成熟的大人一樣,戲裡的牠也不會做出什麼搞笑誇張的動作,連汪汪叫幾聲都沒有,也不會撿球握手這些把戲,即使後面跟教授好友握手那一幕看起來也很像兩個朋友握手道別一樣,但牠卻有一種穩重、不屈不撓的堅定,把秋田那種忠心又深情的特質表現得淋漓盡致。戲裡後面守在車站多年的小八,已經年邁的牠,毛也髒了,眼睛也睜不太開了,漂亮的尾巴也不翹了,仍然拖著緩慢的腳步,到車站去等帕克教授回來,那種感情,我想很少人能不被感動的。

不過很多人看完之後都對劇中教授的家人感到不能諒解,我也認為對小八這樣的行為他們應該有更好的因應措施。狗是非常被習慣所制約的動物,小八在接教授上下班兩年之後,已經將這樣的行為變成一種習慣。之所以會這樣一直等下去,除了牠對教授的感情,也可以說是牠已經將這樣的習慣內化到行為模式裡去了。教授的妻子因為太過悲痛搬離傷心地而忽略了小八,雖然我覺得她有點冷漠但這可以理解,她的感情本來就比較內斂,而她應該也不知道小八的行為,但是收養小八的教授之女怎麼可以放任小八這樣傻等呢?或許狗不能理解死亡的意思,但若是當初小八有在車站接到教授回家,小八是不是就不會這樣一直在車站等下去?如果牠有看到教授被下葬,牠會不會就改成等在墓園裡,希望主人能夠快點從沉睡中醒來?如果是小八的話,我想這是一定的。狗比我們想像得聰明的多,之前巴西水災期間傳出的一則故事,就是小狗在水災中失去了主人,牠親眼看見主人下葬,於是牠一開始還企圖去挖主人的墳,後來就乾脆守在墓旁不願離開;美國也有一隻小狗,在不知道主人已經過世的情況下天天在外面徘徊尋找,後來家人帶牠到墓園去,「告訴牠」這裡是小主人的長眠地之後,牠就改成天天想辦法要跑去墓園,這樣的故事是真實發生的。教授的家人沒有讓小八跟教授好好道別,也沒有試著讓牠理解發生了什麼事。對於小八的固執,我覺得讓牠去等是沒關係,但至少訓練牠等完了就要回家,教授的家人們也沒有做到,他們就是採取放任的態度,讓小八在外面餐風露宿,這其實跟棄養沒什麼兩樣。小八從小就是家犬,在街頭流浪想必吃了很多苦。日本版的電影裡就有演到小八被路人欺負的橋段,要是在現在,小八恐怕早就被捕狗隊抓去安樂死了,哪還能讓牠在那裡坐9年。忠犬小八的編劇和Richard Gere大概是佛心來著,不想讓觀眾在戲院裡哭到昏過去那麼慘(是說本來就已經哭很慘了,我現在一邊打字一邊想哭),所以把背景設在小鎮上,附近的人都認識小八和教授,會幫忙照顧小八,也沒有人那麼變態要去欺負牠,但仍然讓人覺得好捨不得。現實生活中的八公,似乎就是還有家可回,只是每天時間到了就去等,等不到就會先回家,第二天再來。知道這樣的事情,讓我稍微感到一點安慰。

另外,當初電影上映的時候我看到有些觀眾很擔心會不會又引發一股養秋田的熱潮,看到路上那些流浪拉拉,流浪哈士奇,更早一點還有流浪大麥町,我就同樣感到很擔心,幸好後來沒有,可能秋田看起來不那麼討喜,比較不會有一時衝動就腦殘的人看完電影就去買一隻回來。台灣人在決定養寵物時都欠缺考慮,往往看個電影或是新聞,覺得這種狗好可愛喔,就去買回來養,完全沒有考慮到養這些動物所要付出的精神和代價,忘了這些動物不是可愛的布娃娃,忘了牠們會吃會拉會跑跳會頑皮,到最後負荷不了,就把牠們往外丟,讓這些無辜的小動物在外流浪。拜託,要養寵物之前,請先做好調查和準備,確定自己是真的想要養有能力養有條件養再去進行,負起照顧牠們一生的責任,不然只會製造社會問題,受傷害最大的還是動物們。

幸好啊,故事的最後小八終於等到帕克教授,從火車站裡出來,就像以前一樣的對牠微笑,叫牠的名字,擁抱牠。帕克教授是來帶小八一起走的吧,小八現在和帕克教授永遠在一起了,就像八公現在也和上野教授永遠在一起了一樣,這樣是最好的結局了吧。

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Banksy:off the wall 翻譯

去年我在網路上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就覺得它挺有意思的,雖然已經是2008年的文了,但現在我有一點時間就來翻譯一下,當作我的英文作業,請我的讀者們忍耐一下我估狗風的翻譯。

與其說這個文章的主題是塗鴉界天王Banksy,不如說是布里斯托Bristol這個位於英國西南方的城市。這裡是trip-hop音樂發源地,出產了一些影響英國樂壇甚深的樂團如Massive Attack、Portishead和Tricky;這也是個以街頭塗鴉藝術聞名的城市,特別是還出了個震天價響的Banksy。因為地理位置和歷史因素使得這個城市與英國其他的城市都有點與眾不同的味道,有點慵懶(看看Massive Attack和Portishead那華麗的工作速度和產量就知道XD),碰到某些特殊的議題又十分激進,連帶影響到這個地區的音樂和藝術這類的地下文化運動。有機會的話,我真的很想去看看這個孕育出Massive Attack和Banksy這些如此特殊的藝術家的城市。儘管布里斯托人對自己的家鄉認同感非常強,也喜歡自己的家鄉,不過這篇文結束的部分倒是有著對布里斯托城市氣息的另一種看法,Inkie沒說完的話想要表達什麼呢?

原文在→這裡。雖然翻譯得不好,但一樣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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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sy:off the wall
Banksy如何將家鄉的幽默風趣變成百萬美金的藝術

當你造訪布里斯托Bristol的時候,Banksy的壁畫先會吸引你的注意,這位當地的游擊藝術家已經成為藝術界的一種現象。這件作品的標題是The Mild Mild West,描述一隻巨大的微笑泰迪熊,面對三個舉著防爆盾牌的警察,爪子還抓著一個汽油彈。


“人們喜歡這個特別的作品。” 新上市的插圖書Banksy's Bristol: Home Sweet Home的作者Steve Wright說,''可能是因為它為布里斯托人個性的一面做了註解:一個悠哉喝著蘋果酒的嘻皮卻可以被激怒到起來戰鬥。毛茸茸的但是大膽。"

現在可不只有Banksy使布里斯托受到注目。今年(2008年)有幾個布里斯托樂團將會發行新專輯,首先就是90年代中期著名的Portishead、Tricky和之前跟Tricky合作過的Martina Topley Bird。今年對Massive Attack似乎也是異常忙碌的一年,不但要發行新專輯(屁啦這些完全沒有時間觀念的傢伙拖拖拉拉到2010年才發行),還要參加在倫敦Southbank舉辦的Meltdown festival,以及在Glastonbury演出。這些樂團在90年代中期交出他們大部分的音樂作品,他們直到今日仍能延續很好的音樂水準。布里斯托的創意場景,看來並不只是個流逝的時光。

2月在紐約舉辦的蘇士比慈善拍賣會上,Banksy一幅把清潔女工噴漆塗在Damien Hirst的點狀圖上的畫創下190萬美金的紀錄。Banksy畫作之前的紀錄是33萬英鎊。歌手、演員(包括安潔麗娜裘莉)和投資人收集他的畫。對於願意栽培匿名畫家的人來說 - 他是難以捉摸有名的 - Banksy可算是相當有形的了。

就如同Wright在書中所透露的一樣,雖然很明顯的他有天賦,但他也十足是他所生長環境的產物。“毛茸茸的但是大膽" 似乎就是對典型布里斯托人心態一種很好的描述。


不可否認的,布里斯托有獨特的地方。在地理上它被南北部的權力經濟中線切除,它也是唯一一個有著數英里崎嶇西區地形的城市,布里斯托顯著的被孤立出來,有著獨特的世界觀和特別強烈的幽默感及身分認同。很多在那裡唸書的人最後都沒有離開,有超乎一般比例的畢業生留了下來。

我在80年代中晚期在那裡唸書,然而最後還是離開了這個城市。當時我們經常光顧的一些舞廳如Dug Out和the Tropic,而且出席了無數次由the Wild Bunch sound system(譯註1)在一些不太可能的場地舉辦的臨時派對(譯註2),the Wild Bunch後來則成為了Massive Attack。

它總是個能讓人感到非常放鬆的地方─有時候有點太放鬆了(曾經被稱為是"野心的墳場",很容易就在這裡消磨時光個幾天、幾週、甚至幾個月,而要完成的目標只有達到一點點)。它似乎也是個很和諧的城市,不只是當地居民和學生們混在一起過得很好,不同種族融合得也不錯。

種族問題在布里斯托總是產生一種歷史上的共鳴,它曾經是個靠著菸草貿易利益和奴隸交易而致富的城市。一些像是Blackboy Hill和Whiteladies Road的街道名稱仍提醒著大家這段歷史。

"這是一個我們感到曖昧不清的過去。"Steve Wright說。"這是一把雙面刃。這裡有我們所喜愛漂亮的Georgian梯田,但那卻是建立在奴役他人所產生的利益上。這是我們陰暗的過去,對此布里斯托人感到有點自我輕視,有點羞愧,而且十分熱衷於在這之上堆積新的夥伴關係。布里斯托永遠都有種目空一切的顛覆氣質,而Banksy的作品裡就存在大量這樣的傳統。"

例如他的作品秀出了兩個接吻的警察,或者他的暴徒擺出要丟出炸彈的姿勢準備扔出一束鮮花,這是他典型的風格─顛覆性,但總是帶著一點人性和詼諧幽默的筆觸。就如同他自己曾說:"我想顯示出,錢不能將一切事務的人性面都壓碎。”


在1950及60年代的西印度群島移民都被鼓勵到布里斯托去生活工作,有許多人定居在St Paul's 和Montpelier附近的地區。70年代這裡的夜生活開始發展,藍調舞廳和徹夜營業的小酒館很快的崛起(St Paul's音樂節仍然是每年夏季舉辦的活動,愉快而輕鬆,就像一個小一點的,不那麼狂熱的Notting Hill嘉年華會)。80年代時,在警察突然搜索受歡迎的Black and White Café之後,St Paul's的暴動爆發,是這十年的第一起民眾暴亂。(譯註3)

大約在這個時候,布里斯托的地下活動沉浸在龐克和雷鬼的影響裡,而且很快的接受嘻哈音樂─還有那紐約式多彩繽紛又富創意的塗鴉藝術光譜字體。

這個城市早期的塗鴉狂熱者裡最多產的是3D,也就是Robert Del Naja,後來的Massive Attack成員,曾被Banksy列為他最初的靈感來源。"當時我大概十歲,"Banky說,"有個叫3D的小鬼常常在街頭拼命塗鴉,我想他曾經去過紐約,然後把那裡的噴漆畫帶回布里斯托。塗鴉是我們都喜歡在學校裡做的事,我們都在回家的時候畫在校車上。"

結果Del Naja在街頭畫畫的日子只有3年,從1983年到86年。"我被逮捕過兩次,"他告訴我,“那真是夠了。"

從此他的作品只出現在畫布上,也會用在專輯封面(現在有些他的作品正在倫敦的展覽館裡)。他形容Banksy,一個親密的朋友,是"標誌性的人物,瘋狂而且有創意"。雖然他會定期造訪倫敦,Del Naja仍然住在而且喜愛布里斯托,他也喜歡住在靠近Cornwall和Devon。"有很多布里斯托人到Cornwall度假,那是因為Welsh人不喜歡我們,所以我們就轉去另一個地方。"(↓這是3D當年的畫,倒頭栽那傢伙在幹嘛XD)

 
對於這個城市的創意生活他也有自己的想法,"布里斯托有它自己的步調,"他說,"就像一個城鎮偽裝成一個城市,而它在藝術和音樂方面的地下活動總是表現得不錯。樂團在他們到達國際水準之前就已經在當地發展旺盛,因為這裡從來就沒有大型的媒體或是音樂產業,人們做音樂是為了滿足自己。"

"創意在這裡從不會以不自然的方式發展。人們只是教導自己然後擊敗其他競爭對手成為小池塘裡的大魚。"

另一個布里斯托街頭藝術先鋒,Banksy的前任合作夥伴Inkie,同意的說:"沒有其他的大城市能夠培養出這樣強調個人獨特性的特質。沒有人會來干擾你。是有一些競爭,但卻是良性的競爭,比在倫敦還要更悠閒一點。"

隨著音樂和塗鴉出現,從1960年代開始在布里斯托和大部分的西岸地區曾有過強大的新世紀/嘻皮文化─有巨石陣(譯註4)和鄰近的夏日音樂會(最有名的就是Glastonbury)這樣的年度儀式。這些全部再加上這個城鎮的近代史和政治激進立場─反人頭税抗議、回收街道活動、反戰抗議,無論他們有沒有意識到,一個努力擺脫歷史包袱的城市形象開始浮現。

現在市議會選擇保存而不是清除Banksy的作品,甚至旅遊局有時候也會把Banksy當成吸引遊客的賣點來推銷。


Inkie說現在布里斯托有年輕人玩街頭藝術的第二波浪潮。"但是他們有許多電腦技能。有了網路一切都不一樣了。"

這顯著的孤立帶給布里斯托的好處或許不會一直持續下去。但是有些事情不會改變。休閒的魅力使得布里斯托成為一個適合居住的地方,但對某些人來說或許這有點太悠閒了。像是Banksy和Inkie都從布里斯托搬到倫敦去,而且在電腦遊戲界裡有個高階的工作。"整天都泡在酒吧裡實在是太容易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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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sound system原本是指在雷鬼音樂會裡,巡迴各活動慶典表演的團體,由樂手、DJ和MC所組成,還有一套聲光音響系統,在瑞舞舞會裡的sound system則沒有樂手。現在在網路上都還找得到當初the Wild Bunch sound system在現場表演的影片和錄音。

註2. 80年代得銳舞派對由於警察取締的關係,常常無法在固定的場所舉辦,為了躲警察讓派對順利舉辦,常常是臨時在不知名的場所舉辦,再經由地下電台或是語音留言系統告訴舞客們讓大家殺去現場。這一段歷史在《迷幻異域:快樂丸與青少年文化的故事》這本書裡有詳細的介紹,我也有寫過關於這本書的心得文,在→這裡。

註3. 如同上面說的,英國政府在80年代花了許多人力物力金錢去取締瑞舞派對,再加上新右派主義盛行,有許多關於工運和抗議活動在街頭上演,所以當時常有激烈的街頭衝突場面,迷幻異域和《聲音與憤怒》這兩本書裡都有寫到,我也寫過關於聲音與憤怒這本書的心得 ,在→這裡。

註4. 1974年開始每年在巨石柱群都會舉辦大型免費音樂會,被視為是70年代英國嬉皮文化的代表,巨石柱群也成為靈性行動主義的象徵。一直到1985年被警方強力取締並且圍起古蹟之後才結束。

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社群網戰 The Social Network

大概在前年,台灣在慢半拍慢了約五年之後,終於也和歐美國家一樣開始流行玩Facebook(可能是因為開始有中文版)。只不過國外迷的是臉書的社交功能,而台灣人玩臉書的重心是擺在開心農場之類小遊戲。本來我一直很堅持不玩,因為玩那些小遊戲說真的挺蠢的又浪費時間,不過去年我也打破了自己說過的話去申請一個帳號,雖然我還是不玩小遊戲,但我也深深感受到臉書之所以能夠吸引五億會員的魅力,是因為它其實是在滿足人想要與別人接觸的渴望。現代人的生活步調很快很繁忙,平常要忙於工作課業,可能沒有那麼多時間在人際關係的經營上,而臉書則是在某種程度上代替了那些電話或信件的往來、花時間和朋友吃飯交際的活動,你不需要用到很多時間,也可以透過分享與反饋,和朋友們維持感情,你不需要出門,也可以和別人互動交流,滿足社交的需要,而不只是單方面接收網路上的訊息。

在Web 2.0這個網路工業革命的時代,像Facebook這種分享式、個人化內容的社群網站,有不少都已經消失在這股不斷進化的資訊洪流中,但Facebook卻屹立不搖,甚至有一統江湖之姿,時至今日它在世界各地已經擁有超過五億的會員,要不是擁有13億人口的中國禁止他們的人民上facebook,這數字恐怕還更高。這樣一個龐大的網站企業,隨之而來的當然是龐大的利益和影響力。創辦人之一的Mark Zuckerberg是2010年時代雜誌的年度風雲人物,也是全世界最年輕的億萬富翁,目前身價大約69億美元。不過在Facebook風光成功的背後,有許多和它所傳達的友誼與分享價值,不一樣的秘辛。2010年的《社群網戰 The Social Network》在講的就是這個故事。

由David Fincher執導,Kevin Spacey監製,改編自《Facebook:性愛與金錢、天才與背叛交織的祕辛The Accidental Billionaires》這本書的社群網戰,是一個關於金錢與貪婪,成功與背叛的故事。劇情大綱其實說來很無聊,一個哈佛大學的高材生,在被女友甩了之後,靠著好友Eduardo Saverin的投資,發明了Facebook,但卻在Facebook逐漸壯大之後,和共同創辦人好友翻臉,把他踢出Facebook經營團隊。影片就是在針對Mark的兩起訴訟協調會中,由Mark和其他關係人講述當時的情形。這部戲的廣告詞其實就很貼切的傳達了這部電影的重點:You don't get to 500 million friends without making a few enemies. 成功一定要付出代價,端看你認為值不值得。雖然是以Mark為主角,但我覺得這部戲沒有要幫Mark漂白護航的企圖,也沒有要把他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大壞人。儘管相信大部分的人在看完這部片子之後一定都對Eduardo被Mark的設局陷害的處境感到難過,當初沒有他那個1000塊資本,不可能會有今天的Facebook,而Mark這樣踢走Eduardo也的確有點忘恩負義,從Eduardo的角度來看的話,Mark是為了成功,犧牲掉自己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但從Mark的角度來說,他只是在做對公司最有利的決定。而且,我覺得Mark是個比較自我中心、有仇必報的人,他對受到攻擊的反應是反擊回去,女朋友Erica甩了他,他就在網路上說她壞話;好朋友Eduardo凍結帳戶,他就把他踢出Facebook;曾經認同崇拜的Sean做得太過火,他逮到機會就把他趕出經營團隊,而他不會去考慮這麼做會有什麼後果的。同時他也是個不太有同理心的人,Eduardo獲得鳳凰會入會邀請的時候他沒有為朋友高興而是潑他冷水;別人是否會因為他剽竊創意,被他在網路上謾罵,或是被一腳踢開而受到傷害,或許他事後會有點後悔,但當下他並不在乎,就算感到愧疚也不會說抱歉。以Mark的個性,相信他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很有距離的,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對他來說不是太重要的事。當然他也想要去建立社交關係,例如他儘管把Erica惹毛,還是加她好友希望得到回應,也想要約律師助理去吃東西,但他更想要的是成功,不再當個被忽視的無名小卒,他不會讓阻止他成功的人擋了他的路,所以當他和Eduardo在經營理念和做法上意見分歧,他沒有考慮大家當了幾年同學的友情,或是Eduardo曾經在金錢上資助他的恩情,而是立刻將他除去。但我不覺得Mark就真這麼無情,他也曾經力勸Eduardo要跟上他們;他在兩場協調會上的表現也截然不同:他面對Winklevoss雙胞胎和Narendra的時候完全不留情的諷刺他們,他面對Eduardo的時候大部分都選擇沉默以對;當Sean拿著19000元的支票羞辱Eduardo,他對Sean連說了3次「你做得太過分了」;他的律師說在提到Eduardo的時候,Mark都說他的好話。就像最後律師助理對他說「你不是個爛人,你只是努力要當個爛人」,我想Mark也知道自己在道德上是有虧欠的,但成功的滋味太誘人,讓他不去考慮其他的東西。


這部電影改編的那本書,其實並沒有訪問到Mark本人,所以真實性如何,要打點折扣,畢竟受訪者一定會對自己做某些程度的美化,如果Mark被訪問到他也一定會為自己辯解。真正的情況到底如何,雙胞胎的官司似乎比較沒有爭議,但Mark和Eduardo之間的事大概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所以我們純粹就電影裡演的內容來講。電影裡的Eduardo對Mark真心換絕情,特別是最後他哽噎著描述到他發現自己的股份被稀釋到剩下0.03%時的景象,因為Andrew Garfield那種溫文儒雅又真誠的演出、讓觀眾更加同情這個角色,但我覺得一開始Eduardo的堅持有點奇怪。的確Sean Parker在私德上不揀點,但他對Facebook提出的方向事後證明是正確的,Mark說在網站腳步還站穩之前就先讓大家看到廣告,「party在11點就結束」,這樣對Facebook不太好,這也是正確的,Eduardo對Sean的反感似乎有點非理性,好像他很不滿自己在Facebook團隊和Mark心中的地位被他威脅一樣,而我覺得他也欠缺了一點對於Facebook發展前景的遠見。Mark是純粹從商業的立場出發來決定Facebook不再需要Eduardo就讓他走,而我覺得Eduardo他把Facebook看成比較私人的東西,「我們的」Facebook,是他和Mark友情的一部分,所以當他想要獲得Mark的注意,就像小孩子賭氣一樣的去凍結公司帳戶,而這麼做是會影響公司運作的,對Mark來說這是不可原諒的。當兩人在觀念和認知上有這樣的差別,做事的方向又不同,衝突和拆夥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只是Mark用的方式在旁人眼中或是從道義面來講,都讓人很難接受,也讓他看起來像個爛人。


這是一個關於一個人際關係很不怎麼樣的人,卻建立一個以友情連結做為主題的社交網站王國的故事。這部片子沒有什麼太過刺激的場面(連兩個人揮拳頭打架都沒有),全劇充滿了大量又快速的對話,David Fincher用平鋪直述的方式來推展劇情,頂多就是把現在進行的協調會,和過去的故事做穿插,但是一點也不會讓人感到混亂或是不清楚,整部片子的節奏快而緊湊,再加上幾位主要演員Jesse Eisenberg、Andrew Garfield、Justin Timberlake精采的演出,一個好像很無聊的商業故事,被他們講得非常引人入勝,也使得社群網站橫掃千軍拿下包括金球獎最佳影片和導演在內的多個獎項,奧斯卡的最佳影片也有如囊中之物,它帶來的時代感、衝擊性和話題性,都是使得這部電影備受讚譽的原因。飾演Mark的Jesse Eisenberg,我很喜歡他在《屍樂園 Zombieland》裡的演出,他有一種渾然天成的geek味道,把Mark那種不擅交際的尷尬、驕傲又討人厭,人前的尖銳和人後的落寞,詮釋得很好,讓他也入圍了大大小小的最佳男主角獎項,雖然最後很有可能還是會陪榜輸給連續兩屆入圍的Colin Firth,但他在這部戲裡的表現使他受到比以往更多更大的注目;Andrew Garfield飾演的Eduardo Saverin,我覺得有一絲脆弱的氣質,Andrew和Jesse在劇中的對手戲都很有火花,特別是兩人在協調會上數度對視,那種五味雜陳的眼神讓觀眾對這兩位好友竟然鬧到這種地步感到遺憾;至於Justin Timberlake的Sean Parker,他演得很自然很稱職,讓觀眾會真的討厭這個讓Mark和Eduardo反目成仇的反派角色(簡直就像是硬要介入人家感情的第三者一樣XD),就像一個電影板板友說的,雖然電影和事實會有出入,但戲裡戲外的Sean Parker都是混蛋這倒是真的XD


在電影的最後,Mark分別和雙胞胎跟Eduardo和解(但是最近這幾個人又都重新提起告訴),我想最後律師助理說的話就可以大概傳達一般人對這整件事的觀感。在陪審團面前,他們不只會看證據,也會看這個被告所傳遞出來的形象,而Mark在這點的話是會吃虧的。或許Mark認為他沒有違法,但是在道德面和世俗觀點上他並不是毫無瑕疵,他的手段和整個過程在法律上也不見得就是完全站得住腳。那些和解金,不完全就只是想要避免冗長的法律訴訟程序,我想也是一種對這些提起告訴者的補償,只是Mark真正失去的東西,可能就補不回來了。最後Mark一個人坐在會議室裡,不斷的按重新整理鍵,期待Erica能夠回復他的好友邀請,就說明了一切,想要成功真的是有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