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關於一個想要從命運裡逃離的男人的故事。對道格來說,在查爾斯鎮這個全美銀行搶案發生率最高的地區出生長大,命運意味著當個和他父親一樣的不法之徒,監獄或慘死街頭是他可以預見的終點。他曾經是個入選職業曲棍球隊有著光明前程明星球員,但他血液裡的不安分因子讓他搞砸了一切。他坐過牢,犯罪過無數次,被罪犯和失敗者包圍,住在搖搖欲墜的房子裡,和有如不定時炸彈的童年好友住在一起,拆房子的工人頭銜只是個企圖當個普通人的偽裝,真正的他是個搶劫大師,盜賊王子。直到他在一次銀行搶案中遇見了銀行經理克萊兒,他愛上了這個受害者,把她當成是一張中獎的樂透彩券,一個好到不可能是真的救贖,期待她能把他從這團爛狗屎一般的命運中拉起。但有時候,無論你再怎麼努力,人就是無法逃脫命運。但是,
即使一件事情注定沒有結果──那麼一瞬間相信能夠成功的荒謬希望,也就值得了最終的失敗,值得了所有的付出。就算我已經都知道了故事大綱,也無損這本書的精采程度。劇情緊湊,峰迴路轉,作者Chuck Hogan對於人物的描寫有著豐富的層次,書中對於銀行運作、搶案的事前準備、犯案過程等細節的描寫更是仔細。書中一段搶電影院的情節特別讓我感到有趣,因為以前我在電影院工作的時候就想到過,以我們這樣低等級的安全防護,其實真的挺好搶的orz。這本書建立了一個非常可信的真實氣氛,特別是對於當地地形和建物的描寫,相信對於住在查爾斯鎮的居民來說會是驚人的寫真,就好像這是一本由真正的罪犯所描寫的犯案實錄,而這個罪犯還住在你家隔壁。也難怪這本小說會被挑中改編成電影,因為敘述的非常有畫面,光是看文字就能讓人在腦海中蹦出影像。充滿了衝突、矛盾與掙扎,這部背景設在90年代末期的犯罪文學小說,的確就像他被分類為冷硬派犯罪推理一樣的陽剛和尖銳,但也像書中道格和克萊兒的感情發展,還有道格的自我探索一樣,有他溫柔又脆弱的一面。這個故事很努力的掀起,查爾斯鎮這個因為過去蓋有監獄,所以受刑人家屬搬來此地逐漸形成一個世代相傳的罪犯生活圈的地區,他的黑暗和沉重,對於住在當地安分守己的居民來說,恐怕也像是被貼上標籤一樣的難受。
但我們仍然可以看到出身波士頓,現在仍住在波士頓的作者,即使對於這個城市不堪的部分,還是帶著憐憫與喜愛,不因為這是這個城市的汙點就厭棄他。這點我們同樣可以在電影裡看見。Chuck Hogan和Ben Affleck同樣是波士頓人,他們選擇呈現這個他們所熱愛的城市不完美的部分,而不只是歌誦他的偉大。書中關於道格的煎熬寫得非常深入,讓讀者都暗自為他加油,希望他能夠成功。我想在這一點,或許是因為Ben Affleck也是飾演道格的人,所以他對這個角色頗為慈悲,他選擇更動結局,讓道格真的可以掙脫命運的束縛,到了一個充滿陽光會長出漂亮柳橙的地方去重新開始。書中的結局則是讓人不勝唏噓。道格一直以為他的母親是逃走了,成功離開了這團泥沼,但到最他才知道她從來都沒有離開過,而是被摧毀了,對比他後來那麼努力終究還是失敗的下場,這種無法逃脫的絕望讓這本犯罪小說成了一部優美又哀傷的黑幫輓歌。但作者終究還是給這個城鎮留下了一點希望,他讓道格去殺了操控這個地區犯罪行為的傅老大,因為他相信如果像傅老大這樣的老式毒瘤不清乾淨,查爾斯鎮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我為道格死前最後一句話感到很難過,那或許是整個故事最讓我難過的地方,「告訴戴茲我是為他做的。為了整個查爾斯鎮。」戴茲的父親死於傅老大之手,他是傅老大的受害者,因為這些老一輩的罪犯影響而成為罪犯的道格和他的朋友們也是傅老大的受害者,整個查爾斯鎮都是傅老大的受害者。只是這樣代代相傳的悲劇真的可以在傅老大死了之後就結束嗎?傅老大被屬於下一代的道格所殺,道格自己又被屬於下一代的小鬼所殺。查爾斯鎮真能擺脫這樣循環不息的命運嗎?
除了結局,我也想要作一點原著和電影的比較。兩個都是我很喜歡的作品,各自有讓我比較喜歡的部分。道格的困境主要來自於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友傑姆。書中的傑姆非常固執,非常瘋狂與張揚,無法控制,讓人不敢靠近,他對於現況不僅滿意,還嫌不夠,是個百分之百的危險份子,是個會讓一切毀滅的炸彈。電影裡的傑姆是演技沒話說的Jeremy Renner飾演的,或許是劇本的關係,電影裡的傑姆不那麼囂張狂妄,反而多了點陰沉,但當Jeremy Renner那雙緊迫盯人的眼睛看著道格的時候,仍然會讓人感到想要逃跑的衝動。在Jeremy Renner強大的氣場之下,Ben Affleck就顯得有點僵硬,我覺得Ben的演技無法支持道格這個複雜的腳色,算是電影的敗筆之一。另外,電影裡對於道格到底為什麼這麼想要逃離這樣的生活,呈現的不太夠。書中我們從道格的角度所看到的,是一團混亂和徹底的沒有希望,努力拖著道格向下沉淪,腐蝕他壓迫他。他拼命向上掙扎,克萊兒則是他想像中的救生圈。但電影裡其實看不太出來他的日子有多麼難過,頂多就是他不想再繼續犯罪而已。書中婚禮的那場戲把道格在內心尖叫著想離開想離開想離開又不得不在這裡的無力感寫得能讓人清楚感覺到,電影裡道格和朋友們八逼Q開心的很咧。這點我覺得電影裡如果可以再多描述一點,對於道格的急於擺脫會更有說服力。但我喜歡電影裡對於傑姆這個角色和他們倆友情的改變。我在書裡其實看不太到道格對傑姆有什麼情誼,道格對一切都感到厭惡和不耐煩,他會和傑姆一夥人混在一起只是因為,他一直就是跟他們混在一起,所以也理所當然的混下去,感覺上他和這個地區或是朋友都沒有什麼特別的牽絆。但是電影裡增加了好幾段道格和傑姆的戲,例如道格要傑姆跟他一起去扁人卻什麼都不願意說,傑姆問都不問的就去了,還有傑姆為了道格殺人坐了9年牢的往事,他們感覺像是真正的朋友,讓道格因此對於離開查爾斯鎮展開新生活感到猶豫不決的原因在少了原著中所描寫的壓迫感之後,有了另外一層說服力。另外我覺得電影裡道格和克萊兒的感情,雖然慢又有點淡,但還算合理。而書中描寫道格對克萊兒的感情,卻深刻濃重到有點超展開,畢竟他們認識不久,而道格又是從開始跟蹤她的時候就對她有了好感,這樣的感情是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呢?或許就是因為道格將克萊兒當成是一種拯救自己的神奇力量,或許他迷戀的是克萊兒所代表的,他所嚮往的又不可得的,美好平靜的生活吧。
過去大家有討論過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Stephen King十分樂於提攜後進,所以他的推薦標準似乎不是很高,很多讀者在看到他的名字出現在書腰推薦就買了那本書之後,有時會感到失望XD 但竊盜城這本書,卻完全值得他和其他大小評論的讚譽。他並不美化罪犯,也能讓讀者在同情主角希望他成功之餘,同時在心中響起,犯罪沒有好下場的警鐘。該是你要還的,無論你多麼努力,終究還是逃不掉。這就是生命的殘酷。